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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

金融2023-01-29王维逸、袁喆奇、李冰婷、黄韦涵、韦霁雯平安证券九***
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 平安证券研究所金融&金融科技研究团队 王维逸S1060520040001(证券投资咨询) 袁喆奇S1060520080003(证券投资咨询)李冰婷S1060520040002(证券投资咨询)黄韦涵S1060121070072(一般证券业务)韦霁雯S1060122070023(一般证券业务) 2023年01月29日 核心观点 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 1、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合规风控要求进一步加强。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并于近日征求行业意见。《管理办法》拟根据分类评级对券商实行分级余额管理,明确了券 商发行收益凭证应当符合的四个条件,还明确了六类禁止性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券商发行环节的合规风控要求。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业务规范,要求发行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券商应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将收益凭证业务标准与场外衍生品趋向一致,同时实行分级余额管理要求、余额限制挂钩券商分类评级结果,未来资本实力雄厚、合规内控较强、具备衍生品交易商资格的头部券商将更具竞争优势。 2、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产险持续向好。1月19日,主要上市险企2022年12月保费数据发布完毕,寿险累计保费增速延续分化、产险累计保费全面修复。1)寿险业务:截至2022年12月,主要上市险企寿险业务累计原保费收入增速各异:太保(6.1%)>太平(3.6%)>人保(0.8%)>新华(-0.2%)>国寿(-0.8%)>平安(-3.9%);12月单月原保费收入增速普遍下滑:太平(18.8%)>太保(-5.6%)>国寿(-10.5%)>平安(-17.9%)>新华(-24.0%)>人保(-25.1%),预计主要受险企聚焦开门红预收工作影响。2)产险业务:车险保费持续增长,头部险企具备渠道、定损和定价优势,仍将保持超额承保盈利。截至2022年12月,主要上市险企财险业务累计保费收入保持增长:太保(11.6%)>平安(10.4%)>人保(8.3%)。 除人保外,单月原保费收入增速同比上升:太保(10.9%)>平安(5.7%)>人保(-0.9%)。 3、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正式落地,首个科创板做市商评估结果出炉。1月18日,上交所发布“2022年度优秀科创板股票做市商”及“2022年度先锋科创板股票做市商”评选结果。1月19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指引》。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正式落地,我国股票做市制度试点进程明显加速。此次 北交所发布的做市业务细则及配套规模基本对标科创板,采用竞价与做市并行的混合交易制度,有助于提升北交所市场流动性,完善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同时做市标的范围扩大,也为券商提供更大的重资产业务空间,将进一步丰富券商资产负债表运用途径,助力券商提升ROE水平和业绩稳定性。 2 CONTENT 目录 重点聚焦 •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合规风控要求进一步加强 •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产险持续向好 •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正式落地,首个科创板做市商评估结果出炉 行业新闻 •银行:国常会要求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证券:证监会发布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配套规则 •保险:银保监会下发新版人身险负面清单 •金融科技:云南银保监局表示将对接RCEP行动计划,促进贸易畅通 行业数据 •市场表现:证券、保险、银行和金融科技指数分别变动+5.38%、-0.81%、+0.59%、+5.53% •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净投放16180亿元,SHIBOR利率下行 •证券:周度股基日均成交额环比上周上升1.48% •保险: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环比上周下降3.21bps 重点聚焦金融与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券商收益凭证迎来新规,合规风控要求进一步加强 事件: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并于近日征求行业意见。《管理办法》拟根据分类评级对券商实行分级余额管理,明确了券商发行收益凭证应当符合的四个条件,还明确了六类禁止性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券商发行环节的合规风控要求。 1、规范发行行为,明确四个发行条件:发行条件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券商发行收益凭证应当满足四个条件,包括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核心风险控制指标在近两年内持续符合规定、应当具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以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中加强合规风控的重点方向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要内容(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平安证券研究所) 合规风控 1 将收益凭证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 2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将收益凭证纳入公司整体债务融资额度与期限结构进行统一管理。 3 将收益凭证内嵌衍生品部分纳入公司场外衍生品合规风控体系,按照衍生品实质计量风控指标。 4 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2、提出分级余额管理要求:1)在对发行规模的控制方面,《管理办法》提出了分级余额管理要求,上一年度分类评级为A类、B类BBB级、B类BB级、B类B级、C类及以下的券商,待偿还收益凭证余额应分别不超过净资本的60%、50%、40%、30%、20%。2)在发行细节方面,要求券商应合理安排收益凭证发行规模,审慎控制发行节奏;收益凭证最低期限不得少于七天;券商发行固定收益凭证,利率水平应不超过比较基准的140%;浮动收益凭证挂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标的资产。 3、明确六种禁止性情形,加强合规风控:明确了六种禁止性情形:1)券商不得通过设立多个资产管理产品,同时投资于同一收益凭证,或拆分份额或者转让份额收益权等方式,变相突破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的限制;2)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3)不得不正当竞争、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4)不得销售过程中使用误导性词汇,片面夸大强调收益;5)披露的信息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不得存在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点评:强化收益凭证合规风控要求,头部券商更具优势。收益凭证于2014年开始试点,据中证协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显 示,2021年全年证券公司累计发行收益凭证4.41万只,发行规模1.02万亿元,其中浮动收益型产品快速发展,2021年新发行规模约3687亿元,在所有新发行收益凭证规模中的占比提升至36%。此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业务规范,要求发行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券商应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将收益凭证业务标准与场外衍生品趋向一致,同时实行分级余额管理要求、余额限制挂钩券商分类评级 结果,未来资本实力雄厚、合规内控较强、具备衍生品交易商资格的头部券商将更具竞争优势。 重点聚焦 上市险企12月寿险保费承压,产险持续向好 金融与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事件:1月19日,主要上市险企2022年12月保费数据发布完毕,寿险累计保费增速延续分化、产险累计保费全面修复。 (资料来源:Wind,平安证券研究所) 人身险单月保费增速财产险单月保费增速人保财险单月分险种保费增速 70% 60% 50% 40% 30% 20% 1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平安太保国寿 新华太平人保(人身险) 25% 20% 15% 10% 5% 0% -5% 平安太保人保 40% 30% 20% 10% 0% -10% -20% -30% -40% -50% 6.4% -37.7% 26.8% -1.9% 11.9% -9.0%-0.9% 点评:1)寿险业务:截至2022年12月,主要上市险企寿险业务累计原保费收入增速各异:太保(6.1%)>太平(3.6%)>人保(0.8% )>新华(-0.2%)>国寿(-0.8%)>平安(-3.9%);12月单月原保费收入增速均下滑:太平(18.8%)>太保(-5.6%)>国寿(-10.5% )>平安(-17.9%)>新华(-24.0%)>人保(-25.1%),预计主要受险企聚焦开门红预收工作影响。2022年总新单方面,太保367亿元 (YoY-10.8%)、平安1207亿元(YoY-10.8%)、人保542亿元(YoY-4.8%),其中人保22Q4单季度总新单环比22Q3增长,受高基数影响22Q4单季度同比降幅较22Q3扩大;平安、太保22Q4单季度总新单环比22Q3下降,其中平安22Q4单季度总新单同比降幅较22Q3基本持平,太保22Q4单季度总新单同比正增、增幅较22Q3收窄。2022年个险新单方面,太保个险新单230亿元(YoY-20.9%)、平安 个人业务新单1034亿元(YoY-10.4%)。2)产险业务:车险保费持续增长,头部险企具备渠道、定损和定价优势,仍将保持超额承保 盈利。截至2022年12月,主要上市险企财险业务累计保费收入保持增长:太保(11.6%)>平安(10.4%)>人保(8.3%)。除人保外, 单月原保费收入增速同比上升:太保(10.9%)>平安(5.7%)>人保(-0.9%)。 重点聚焦金融与金融科技行业周报 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正式落地,首个科创板做市商评估结果出炉 事件:1月18日,为发挥科创板做市商机制作用,鼓励做市商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上交所发布“2022年度优秀科创板股票做市商”及“2022年度先锋科创板股票做市商”评选结果。1月19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指引》。 北交所《做市细则》与《做市指引》正式版重要内容 (资料来源:上交所,北交所,平安证券研究所) 2022年度优秀科创板股票做市商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 2022年度科创板做市商评估结果 方向 重要内容 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 北交所对做市商实行交易权限管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会员在开通做市交易权限后,可以备案为特定股票做市。同时,鼓励保荐机构为其保荐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做市商权利与义务 做市商应当向市场持续提供符合价差和数量要求的双向报价。北交所将对做市商做市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积极展业的做市商给予适当激励。 做市商监督管理要求 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制度、异常交易监控机制,不得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确保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做市标的 北交所混合交易的实施范围覆盖北交所全部上市公司股票。 做市商股票来源 做市商可以通过在北交所市场参与公开发行、定向发行、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获取库存股,也可以使用公开发行上市前从新三板市场获取的库存股,也可使用从中证金融公司借入的股票和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报价义务 1)有效报价数量:做市商在买方向、卖方向上的累计申报最低数量应均不低于1000股。2)有效报价价差:要求连续竞价阶段做市商的有效报价价差不高于2%,集合竞价阶段不高于3%。3)有效报价时长:每只股票的开、收盘集合竞价参与率应分别不低于50%、70%,连续竞价阶段符合规定的做市报价时长应当不低于连续竞价交易时间的90%。 点评:股票做市业务试点持续推进,多元化券商用表途径。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正式落地,我国股票做市制度试点进程明显加速。此次北 交所发布的做市业务细则及配套规模基本对标科创板,采用竞价与做市并行的混合交易制度,有助于提升北交所市场流动性,完善资本市 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同时做市标的范围扩大,也为券商提供更大的重资产业务空间,将进一步丰富券商资产负债表运用途径,助力券商提升ROE水平和业绩稳定性。此外,科创板与北交所实行做市商权限管理,做市资格门槛大幅高于此前的新三板,综合实力更强、具备业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