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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聚焦:首套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设立,需求端政策不断落地

金融2023-01-08马婷婷、蒋江松媛国盛证券喵***
本周聚焦:首套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设立,需求端政策不断落地

事件一:1月5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将建立首套房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本次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延续了前期2022年9月29日“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政策思路,转变为长期动态调整政策并设立退出机制,38个城市符合要求(较前期增加15个)。具体来看: 1)政策时效动态延长:从2022Q4开始,每季度末月进行评估,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若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自主决定下季度开始,阶段性放宽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下限。(9月末政策时效为至2022年底) 2)补充设立退出机制:若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自下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3)初步统计70大中城市中约有38个城市符合要求(其中13个二线城市、25个三线城市),较上次政策多15个城市(具体请见正文图表)。 城市范围的扩大将有效、持续刺激市场遇冷地区的市场。 对银行而言,息差影响有限,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有望刺激居民购房需求,打开政策空间。 1)对息差影响较小: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存量贷款利率,根据2022H数据测算,即便所有城市下限下调10bps,未来1年对贷款利率影响仅1bp,且本次调整为各城市自主决策,实际影响或更小。 对中小行而言,不少银行按揭占比较低(如宁波仅4.55%),息差影响有限;国有大行按揭占比较高(29.2%),当前大行按揭需求较弱增长缓慢,若下限放宽刺激按揭贷款投放增加、占比回升,可能反而会“优化结构”,对贷款利率形成支撑。 2)有望刺激居民中长期贷款需求:前期地产刺激政策多从房企融资端,而本次降低下限有望减轻刚需居民购房成本压力,刺激贷款需求。另外,1月5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接受央视记者的专访中指出“对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要大力支持。首付比、首套利率该降的都要降下来”,表述相对积极,有望进一步打开需求端政策空间。居民中长期贷款自2021年12月以来持续同比少增,若未来需求端改善,将直接提振银行板块情绪,带动估值进一步修复。 事件二:1月6日,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更好地适应当前信贷业务发展趋势,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根据信贷业务实际,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对象范围。1)明确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股东分红,不得用于金融资产(二者为新增)、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2)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建设、购置、改造等行为。 2、明确贷款期限要求,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优化贷款结构。明确:1)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2)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办理期限超过10年贷款的,应由总行负责审批,其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银行,可授权一级分行审批。3)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3、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优化受托支付管理要求,提高受托支付执行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银行“以贷转存”行为。 4、提升贷款办理的灵活性和便利性:1)根据新型业务场景,调整业务办理方式,支持应用大数据、非现场技术,开展贷款调查和管理。其中,对于小微企业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可简化或不再进行现场调查。2)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增加信用方式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相关内容,更好契合融资实际。 5、对部分还款细节进一步明确:1)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实行本金分期偿还,还本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二次。2)对于期限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在借贷双方协商基础上,原则上实行本金分期偿还。 3)项目融资首次还本日期应不晚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一年,还本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二次。项目经营现金流主要体现为按年整体一次性流入的,还本频率最长可放宽至每年一次。 总体来看,新“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对于贷款内容、期限、还款方式等均进行了细化规定,有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及服务效率。(具体修订内容见正文图表。) 重点数据跟踪 权益市场跟踪: 1)交易量:本周股票日均成交额8136.11亿元,环比上周增加1807.25亿元。 2)两融:余额1.55万亿元,较上周增加0.43%。 3)基金发行:本周非货币基金发行份额9.60亿,环比上周减少169.36亿。1月以来共计发行9.60亿,同比减少86.37亿。其中股票型2.95亿,同比减少9.89亿;混合型6.65亿,同比减少46.03亿。 利率市场跟踪: 1)同业存单:A、量:根据Wind数据,本周同业存单发行规模为1119.00亿元,环比上周减少2594.50亿元;当前同业存单余额14.10万亿元,相比12月末减少56.90亿元;B、价:本周同业存单发行利率为2.22%,环比上周减少36bps;1月至今发行利率为2.22%,较12月减少35bps。 2)票据利率:本周半年国有大行+股份行转贴现平均利率为1.59%,环比上周增加63bps,1月平均利率为1.59%,环比12月增加55bps。本周半年城商行银票转贴现平均利率为1.79%,环比上周增加66bps,1月平均利率为1.79%,环比12月增加60bps。 3)10年期国债收益率:本周10年期国债收益率平均为2.82%,环比上周减少2bps。 4)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规模:本周新发行专项债171.60亿,环比上周增加164.37亿,年初以来累计发行0.10万亿。 风险提示:房企风险集中爆发;疫情超预期扩散,宏观经济下行;资本市场改革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一、本周聚焦 1.1相关图表 图表1:2022Q4为评估期的符合首套房贷利率政策的城市梳理(%) 图表2:《项目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比 图表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比 图表4:《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对比 图表5:《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比 1.2板块观点 政策支持大方向明确,预计未来稳增长将继续加码,板块修复行情有望贯穿2023全年。 当前环境一定程度上类似2014年末,虽然经济仍在探底,但板块极低估值(板块PB仅0.51x)+极低持仓,龙头银行估值也多处历史底部,已充分反映了市场前期对于经济的悲观预期。地产托底及疫情优化政策落地,已带来经济企稳反转、逐步修复的预期,同时各项稳增长政策有望持续落地,提振市场信心的同时,打开板块的修复空间。 进一步,若经济于2023下半年开始实质性改善,且如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所言出现通胀预期的时候,流动性边际收紧利好银行的息差、业绩,在投资风格上也对银行股较为有利。此外,市场对于2023Q1为业绩低点已充分预期(贷款重定价因素导致),我们测算此后业绩增速有望逐步企稳,2023全年或恢复至3.5%左右的营收增速、4.3%左右的利润增速。也就是说,这一阶段经济修复、通胀预期出现+银行业绩同步回升,银行板块有望迎来估值与业绩双回升的“戴维斯双击”。 个股方面,推荐“宁波+组合”: 1)首推:宁波银行。当前2023PB仅1.20x,2019-2021年估值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均为1.6x左右,性价比高,有修复空间。而作为银行股的龙头,其估值提升,方可打开板块整体的空间。从基本面角度看,其经营环境、业绩均有望改善:A、规模有望保持2022年快速增长节奏;B、息差率先触底,未来有望稳定甚至小幅提升;C、资产质量稳定,地产相关风险敞口较小;D、未来若资本市场回暖,代销业务可快速上量,中收增速将回升。 2)地产政策刺激、疫情管控优化后的消费复苏,优质国股行具有修复潜力与弹性(招商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等)。 3)综合考虑再融资诉求及转股空间、资产质量、业绩释放能力等因素,可考虑优质中小行(苏州银行、成都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齐鲁银行、常熟银行等)。 具体内容详见我们的年度报告《行情或贯穿全年,个股推荐“宁波+”组合—银行2023年度策略》。 1.3本周主要新闻 【央行】2023年工作会议召开: 1)取得成果: A)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两次降准释放长期流动性超1万亿元;提前完成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1.13万亿元;引导(LPR)下降;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 B)稳经济大盘重点领域得到有力金融支持: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3条措施。 C)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支持风险较大地区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取得进展等。 2)2023要求: A)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B)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 C)持续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 【央行、银保监会】决定延续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自22Q4起,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继续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果后续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利率下限。 【深圳市住建局】印发《深圳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通过推行“顺位抵押”、二手房转移及抵押“双预告登记”等多种模式,优化“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同时鼓励各银行先行先试办理买卖双方贷款银行非同一家银行的“带押过户”业务。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和工作实践。 【河南省政府】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提出包括拓宽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稳房地产投资、加强金融支撑保障作用在内的90条措施。 【统计局】12月官方制造业PMI指数47.0,前值48.0,环比下降1.0pc;12月官方非制造业PMI为41.6,前值45.7,环比下降5.1pc。 【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包括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对象范围、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受托支付标准等内容。 1.4本周主要公告 银行: 【人事变动】 1)兰州银行:副行长李小林因为年龄原因辞职。 2)民生银行:副行长胡庆华因年龄原因辞职。 3)华夏银行:银保监会核准刘瑞嘉先生本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4)交通银行:银保监会核准黄红元先生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可转债转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 1)光大银行:累计已有58.01亿元转股,241.99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80.66%。 2)苏农银行:累计已有12.11亿元转股,12.9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51.54%。 3)成都银行:累计已有17.2亿元转股,62.8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78.55%。 4)张家港行:累计已有296.3万元转股,25.0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99.88%。 5)江阴银行:累计已有2.4亿元转股,17.6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87.90%。 6)南京银行:累计已有33.8亿元转股,166.2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83.08%。 7)无锡银行:累计已有0.79亿元转股,29.2亿元未转股,占发行总量97.38%。 8)中信银行、紫金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杭州银行、青农商行、重庆银行累计转股数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不足0.1%。 【无锡银行】 1)太湖新城资产认购1.95亿股,认购后太湖新城资产持股9.08%,成为第一大股东,太湖新城资产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 2)定增计划已完成缴款:最终对象确定为无锡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