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GalaTechnologyHoldingLimited ((于in开co曼rp群or岛at注ed册in成t立he的C有ay限m公an司I)slandswithlimitedliability)S股to份c代kc号o:de2:4528458 GLOBAL 全OF球FER发IN售G SoleSponsor,SoleSponsor-OverallCoordinatorandSoleGlobalCoordinator 独家保荐人、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 重要提示:阁下对本招股章程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GalaTechnologyHoldingLimited 望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12,420,000股股份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3,726,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8,694,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7.16港元,另加1.0%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 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 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 (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 多缴股款可按最终定价予以退还) 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2458 独家保荐人、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按字母顺序排列)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本招股章程附录五“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A.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文件”一节所述的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我们与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星期五)或前后以协议厘定,惟无论如何不迟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倘我们与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因任何原因而未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香港时间)或之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除另有公告外,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7.16港元,目前预期将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5.7港元。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投资者须于申请时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7.16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倘发售价低于每股发售股份7.16港元,则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经我们同意,可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或之前随时调减本招股章程所示的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及╱或根据全球发售提呈的发售股份数目。在该情况下,我们将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alasports.com)刊发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及╱或发售股份数目调减通告。更多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各节。有意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全部资料,包括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情况,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承担的责任。有关情况载于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香港包销协议—终止理由”一节。阁下务请参阅该节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注意事项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用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将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我们的网站www.galasports.com。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阁下可从 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于美国境内或向美籍人士或为其利益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获豁免或毋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的交易则除外。发售股份可于美国境外在根据美国证券法项下S规例进行的离岸交易中提呈发售及出售。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阁下通过白表eIPO服务或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申请认购的股数须至少为400股香港 发售股份,并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数目。阁下须按照选择的数目旁载明的金额付款。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400 2,892.88 8,000 57,857.68 70,000 506,254.60 500,000 3,616,104.30 800 5,785.76 10,000 72,322.09 80,000 578,576.69 600,000 4,339,325.15 1,200 8,678.65 12,000 86,786.50 90,000 650,898.78 700,000 5,062,546.02 1,600 11,571.54 14,000 101,250.92 100,000 723,220.85 800,000 5,785,766.88 2,000 14,464.42 16,000 115,715.33 150,000 1,084,831.29 900,000 6,508,987.75 2,400 17,357.30 18,000 130,179.75 200,000 1,446,441.72 1,000,000 7,232,208.60 2,800 20,250.18 20,000 144,644.17 250,000 1,808,052.16 1,100,000 7,955,429.45 3,200 23,143.06 30,000 216,966.26 300,000 2,169,662.58 1,200,000 8,678,650.32 3,600 26,035.96 40,000 289,288.34 350,000 2,531,273.01 1,300,000 9,401,871.18 4,000 28,928.83 50,000 361,610.44 400,000 2,892,883.45 1,500,000 10,848,312.90 6,000 43,393.25 60,000 433,932.51 450,000 3,254,493.86 1,862,800(1) 13,472,158.19 附注: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星期五)上午九时正 通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使用白表eIPO服务完成 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2)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星期五)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星期五)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 通过在线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白表eIPO 申请付款的截止时间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 倘若阁下指示作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的经纪或托管商代表阁下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电子认购指示,建议阁下联系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以了解发出上述指示的截止时间,该截止时间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 预期定价日(5)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 (星期五) 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 网站(www.galasports.com)(6)公布发售价、国际发售 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认购水平及根据 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星期五)或之前 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适用情况下附有成功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号码或商业登记证号 码)将通过各种渠道提供,包括: ●分别在我们的网站(www.galasports.com(6))及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公告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星期五)起 ●于指定的分配结果网站www.iporesults.com.hk (或者:英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 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索”功能查阅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星期五)上午八时正至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星期四)午夜十二时正 ●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85228628555以 查询分配结果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星期五)、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星期一)、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星期二)及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星期三)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寄发╱领取全部或部分获接纳 申请的股票或将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7)(9)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或之前 就根据香港公开发售的(i)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 (倘最终发售价低于申请时应付的价格(如适用)) 及(ii)全部或部分未获接纳申请寄发╱ 领取退款支票或白表电子退款指示(8)(9)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或之前 预期股份于香港联交所开始买卖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香港公开发售及香港发售股份申请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五)开始直至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星期五)为止,该时期长于一般市场惯例3.5天。申请股款(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将由收款银行代表本公司持有,而退回股款(如有)将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不计息退还予申请人。投资者务请注意,预期股份将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在定价日 (预期为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星期五)或前后,及无论如何不迟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星期五))至上市日期期间,投资者或无法进行股份的出售或交易。股东须承受股份价格于开始买卖前或会因在定价日与上市日期期间出现不利市场状况或其他不利发展而下跌的风险。 附注: (1)除另有指明外,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时间及日期。 (2)于递交申请截止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阁下不得再透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向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提交申请。倘阁下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之前已递交申请并已从指定网站取得申请参考编号,阁下将获准继续办理申请手续(完成支付申请款项),直至递交申请截止日中午十二时正(即截止办理申请登记之时)止。 (3)倘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任何时间出现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及╱或极端天气,则当日不会开始办理申请登记。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 (4)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或指示经纪或托管商代表阁下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6.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提出申请”一节。 (5)预期定价日为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倘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