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正式对外发布,这一文件系今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数据是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而产权不清晰始终是相关要素市场发展的制约,因此确权成为政策制定的关键考虑,“二十条”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新模式,这一系列举措将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