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20221219) 研究结论 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正式对外发布,这一文件系今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之后,如何修复互联网、数字经济等行业的发展动能,促使其成为中国科技自立自强的一部分,成为了下一阶段发展的重点。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数据二十条”也提到,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文件的出台是为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除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之外,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建立 健全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制度;(2)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 流通机制;(3)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4)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创新政府数据治理机制、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作 用。 数据是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而产权不清晰始终是相关要素市场发展的制约,因此确权成为政策制定的关键考虑,“二十条”创造性地提出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 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新模式,这一系列举措将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过去几年中,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根据发改委数据,截至目前,国内由副省级以上政府牵头组建的数据交易场所已超过30所,其中明确以“数据交易所”命名的交易场所已有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福建大数据交易所、湖南数据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所、深圳数据交易所等7家。合规高效的数据交易所是盘活数据要素资产、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的重要前提,也是未来数据行业发展的观察窗口。 展望后续,还有几点值得关注,一是“二十条”只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立的早期环节,未来还将有诸多配套文件和细节措施落地;二是“答记者问”中指出,未来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我们判断在人口规模较大、数据积累基础较好的一二线城市试点推进的可能性较大;三是数据基础设施的推进,包括“东数西算”工程等等,既有利于数据行业的发展,也是政府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抓手。 风险提示 互联网企业在数据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领域出现新的引发监管的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 孙金霞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2080003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险事件。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20221107) 2022-11-10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国内部分 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涵盖了对公民征信信息、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等不同类型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政策导向。 财政部网站12月9日消息,为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起草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意见》共六部分20条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应用范围、系统建设和综合保障等相关要求。 据“网信中国”11日晚消息,近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其中,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12月12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以及中国联通陆续宣布,三大运营商将按照相关规定,自12月13日0时“通信行程卡”服务下线后,同步删除用户行程相关数据,依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12月13日,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顶层制度文件,共八章四十二条,重点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12月14日消息,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当地时间12月15日上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报告,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撤销2021年对相关事务所作出的认定。 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国际部分 金融时报12月6日报道,亚马逊已与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就其使用数据损害竞争对手事达成最终协议,此举将结束欧盟对其的反垄断调查。亚马逊承诺将致力于通过在亚马逊的“购买框”上给予竞争对手同等待遇来提高竞争对手产品的知名度,并为那些对交付速度要求不高的买家创建一个替代报价。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亚马逊将让使用其Prime会员计划的卖家选择任何一家物流公司并直接协商条款,而不是被锁定使用亚马逊的物流服务。此举将 成为科技集团遵守欧盟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权力的新数字市场法案的范本。这也意味着亚马逊将避免违反欧盟法律的正式指控和高达全球收入10%的巨额罚款。 当地时间1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草案》(EU- U.S.DataPrivacyFramework)的推进进程,这是美欧之间就数据跨境流通进行的第三次尝试。就在今年10月,美国总统拜登已签署《关于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以采取步骤履行今年3月宣布的《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下的承诺。 12月14日,根据彭博社MarkGurman最新报告,为应对欧盟《数字市场法案》,苹果正准备对iPhone上的AppStore策略进行重大调整,允许iPhone和iPad上使用第三方应用商店,从而绕过AppStore安装某些程序。 风险提示 互联网企业在数据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领域出现新的引发监管的风险事件;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的涨跌幅为基准;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