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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2022-11-10刘阳、孙金霞、陈玮东方证券.***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20221107) 陈至奕 021-63325888*6044chenzhiyi@orientsec.com.cn 研究结论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 11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 孙金霞 021-63325888*7590 总局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入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发展目标:到2026年,三维化、虚实融合沉浸影音关键技术重点突破,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不断丰富,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 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共同繁荣的产业发展格局。 五大重点任务:(1)推进关键技术融合创新。行动计划提到若干重点方向,包括近眼显示、渲染处理、感知交互、网络传输、内容生产、压缩编码、安全可信等; (2)提升全产业链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虚拟现实关键器件、终端外设、业务运营平台、内容生产工具、专用信息基础设施的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终端产品的舒适度、易用性与安全性;(3)加速多行业多场景应用落地,包括工业生产、文化旅游、融合媒体、教育培训、体育健康、商贸创意、演艺娱乐、安全应急、残障辅助、智慧城市等领域;(4)加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5)构建融合应用标准体系,包括加强标准顶层设计、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虚拟现实综合标准体系、加快健康舒适度、内容制作流程等重点标准的制定推广等等。 三大专项工程:一是关键技术融合创新工程,二是全产业链条供给提升工程,三是多场景应用融合推广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讲话中提到“各国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出台鼓励政策,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在此背景下,国内相关领域很难袖手旁观,而虚拟现实是现有各种技术的组合和升级,有望成为各行业数字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有一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各自的方案,如2022年2月江西省发布的《2022年江西省虚拟现实(VR)产业链工作要点》。本轮行动计划还提到了若干成熟度潜力较高的行业领域,包括VR/AR工业赋能、VR/AR沉浸式旅游体验、VR/AR大众健身、VR/AR线上演播、VR/AR智慧商圈,等等,或将率先打造完成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生态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监管也已跟进。今年1月,除了之前已经出台,适用面较广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之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也已于今年1月征求意见,其中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在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是绕不过去的一环,监管的出台和完善有利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的落实。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2080003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风险提示 互联网企业在数据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领域出现新的引发监管的风险事件; 互联网企业监管引发青年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20221024)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双周观察 (20221010) 2022-10-25 2022-10-14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国内部分 10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国家标准GB/T42021-2022《工业互联网总体网络架构》,这是我国工业互联网网络领域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提出,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 10月31日,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广东网信办官方微信11月1日消息,为规范、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 (第一版)》,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通道,接收本省数据处理者提交的申报材料。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2个刑事、4个民事案件,涵盖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防止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保障行使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权、规范网络平台依法使用个人信息等内容,反映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实践。 1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提出了到2026年的发展目标:到2026年,三维化、虚实融合沉浸影音关键技术重点突破,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不断丰富,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共同繁荣的产业发展格局。其中,产业生态要持续完善,我国虚拟现实产业总体规模(含相关硬件、软件、应用等)超过3500亿元,虚拟现实终端销量超过2500万台,培育10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10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虚拟现实生态发展的集聚区,建成10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国际部分 10月28日消息,据新浪科技报道,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ElonMusk)完成以440亿美元(约3176.8亿元人民币)将推特私有化的交易。 欧盟今年3月制定的旨在规范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运营的《数字市场法》于当地时间11月1日起生效。该法生效后进入为期6个月的关键执行期,到明年5月2日,所有自认为应被归为“看门人”公司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主动向欧盟委员会申报。欧盟委员会在45个工作日内会确认这些公司是否符合“看门人”公司的标准。一经确认,这些公司有6个月的过渡 期,在此期间,公司须确保其遵守《数字市场法》的各项规定。按照以上程序,欧盟《数字市场法》将最晚在2024年3月6日全面落地实施。 风险提示 互联网企业在数据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领域出现新的引发监管的风险事件; 互联网企业监管引发青年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的涨跌幅为基准;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