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个方面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并提出20条政策举措。 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个方面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1)数据产权制度方面,提出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促进数据使用权交换和市场化流通,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2)流通交易制度方面,提出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推进数据交易场所与数据商功能分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3)收益分配制度方面,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4)治理制度方面,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我们认为,意见的发布,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有助于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让高质量数据要素“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将有助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深化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我国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及其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要素相关政策陆续出台。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在世界上首次将数据视为新的生产要素;2022年10月,《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规则,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我们认为,此次意见发布,是对数据要素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将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在确权、 流通、交易标准方面的完善和布局,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进程,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 持续看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及数字经济相关环节投资机会:1)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数据权利、数据登记、数据定价(收益分配)、数据交易、数据监管(安全合规)等数据闭环的价值体系;2)数据基础设施方面,通信硬件设施将是数字经济发展最先受益的环节,包括运营商为主的技术设施底座、承载算力的IDC、服务器、“东数西算”带来的骨干网建设需求等各个产业链环节;3)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技术角度来讲,未来应用的高算力运算需求,对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的基础上也进一步带动对相关技术及算法的需求。 相关标的:国资云/数据运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深桑达A、易华录、太极股份;数据服务:每日互动、易华录、浙数文化、星环科技、安恒信息、山大地纬、拓尔思等;基础软件:东方通、润和软件; 数据安全:卫士通、深信服、启明星辰;主设备商&服务器:中兴通讯、浪潮信息、紫光股份、星网锐捷;光模块:天孚通信、中际旭创、华工科技、新易盛;IDC:英维克、佳力图、申菱环境、润建股份;云计算&大数据:优刻得等;PCB/载板:沪电股份、深南电路、兴森科技、世运电路、崇达技术;AI: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科大讯飞。 风险提示:数字经济推进不及预期;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市场化推进不及预期;宏观经济环境恶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