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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地产中期报告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2022-12-15港股财报缠***
天德地产中期报告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股份代号:266 中期报告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天德地产有限公司中期报告 (以港币列示)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半年度未经审核之综合业绩。该业绩已由香港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独立核数师对中期财务信息的审阅”进行审阅,并经审核委员会审阅,且无不同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之无修订的审阅报告刊载于本中期报告内。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二年 千元 二零二一年 千元 收入 3 158,273 164,209 服务成本 (44,388) (45,620) 毛利 113,885 118,589 其他收入 5 3,466 1,807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5 (3,960) 576 行政费用 (19,636) (19,349) 投资物业估值变动前的经营溢利 93,755 101,623 投资物业估值亏损净额 10(b) (1,195,123) (574,098) 投资物业估值变动后的经营亏损 (1,101,368) (472,475) 融资成本 6(a) (1,787) (1,038) 除税前亏损 6 (1,103,155) (473,513) 所得税 7 (15,381) (16,555) 本期间亏损及全面收入总额 (1,118,536) (490,068) 下列人士应占:—公司权益股东 (556,874) (244,431) —非控股股东权益 (561,662) (245,637) 本期间亏损及全面收入总额 (1,118,536) (490,068) 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 9 (1.17)元 (0.51)元 第5至10页的附注属本中期财务报告的一部分。应付公司权益股东股息的详情列载于附注8。 1 如中英文本有任何差异,一概以英文本为准。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综合财务状况表-未经审核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 10 —投资物业 8,280,991 9,478,748 —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 52,782 54,801 8,333,773 9,533,549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订金及预付款 11 150,874 150,660 本期应收所得税 562 11,640 已抵押银行存款 6,044 3,4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 569,132 492,922 726,612 658,639 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13 41,197 51,248 已收订金 124,785 133,203 长期服务金准备 1,994 1,648 应付股息 37,979 – 应付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37,794 – 本期应付所得税 674 6 244,423 186,105 流动资产净值 482,189 472,534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8,815,962 10,006,083 非流动负债银行贷款-有抵押 200,000 200,000 应付政府地价 1,572 1,572 递延税项负债 110,168 105,980 311,740 307,552 资产净值 8,504,222 9,698,531 资本及储备股本 121,830 121,830 储备 4,322,724 4,917,577 4,444,554 5,039,407 非控股股东权益 4,059,668 4,659,124 权益总额 8,504,222 9,698,531 附注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公司权益股东应占 附注股本重估储备保留溢利 总额 非控股股东权益 权益总额 千元千元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于2021年4月1日的结余121,830900,9514,646,608 5,669,389 5,287,798 10,957,187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权益变动:本期间亏损及全面收入总额––(244,431) (244,431) (245,637) (490,068) 属于上一财政年度批准的股息8(b)––(37,979) (37,979) – (37,979) 支付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 (34,194) (34,194) 于2021年9月30日及 2021年10月1日的结余121,830900,9514,364,198 5,386,979 5,007,967 10,394,946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权益变动:本期间亏损及全面收入总额––(309,593) (309,593) (314,649) (624,242) 属于本财政年度宣派的股息8(a)––(37,979) (37,979) – (37,979) 支付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 (34,194) (34,194) 于2022年3月31日及 2022年4月1日的结余 121,830 900,951 4,016,626 5,039,407 4,659,124 9,698,531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权益变动:本期间亏损及全面收入总额 – – (556,874) (556,874) (561,662) (1,118,536) 属于上一财政年度批准的股息 8(b) – – (37,979) (37,979) – (37,979) 应付非控股股东的股息 – – – – (37,794) (37,794) 于2022年9月30日的结余 121,830 900,951 3,421,773 4,444,554 4,059,668 8,504,222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 二零二二年 千元 二零二一年 千元 经营业务所得的现金 79,369 116,407 退回╱(已付)税项 553 (82)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 79,922 116,325 投资活动购入固定资产付款(不包括投资物业) (140) (277) 投资物业支出付款 (1,148) (1,398) 已抵押银行存款(增加)╱减少 (2,627) 12,469 投资活动所产生的其他现金流量 2,158 1,827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的现金净额 (1,757) 12,621 融资活动融资活动所产生的其他现金流量 (1,795) (1,177)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1,795) (1,1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76,370 127,769 于4月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2,922 430,918 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160) 14 于9月30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69,132 558,701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1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适用的披露条文编制,并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此中期财务报告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许可发出。 除依据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会计政策变动外,本中期财务报告已采纳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相同会计政策。会计政策的变动详情列载于附注2。 本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要求管理层须就影响政策应用和呈报资产及负债、收入及支出的数额作出至目前为止的判断、估计和假设。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估计数额。 本中期财务报告包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拣选附注解释。附注包括自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后,对理解本集团财务状况变动及表现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交易之解释。此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并不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编制整份财务报表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本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但已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独立核数师对中期财务信息的审阅”进行审阅。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致董事会的独立审阅报告载于第20页。 本中期财务报告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资料(作为比较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于该财政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但这些财务资料均取自该财务报表。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之要求须就该法定财务报表作进一步披露的资料如下: 按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要求,本公司已将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 本公司核数师已对该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汇报。该相关的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亦无含有该核数师在其报告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促请有关人士注意的任何事宜之提述;且未载有按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407(2)或(3)条所指的陈述。 2会计政策的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这些修订在本集团当前的会计期间首次生效。其中,以下的准则变化与本集团有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条的修订“参考概念框架” —《香港会计准则》第16条的修订“物业、厂房及设备:作拟定用途前的所得款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37条的修订“准备、或有负债及或有资产:亏损性合约—履行合约的成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8年至2020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该等准则变化均没有对本中期财务报告中本集团在当前或以往期间如何编制或呈列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在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3收入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物业投资。 收入是指投资物业的已收及应收租金收入总额。 本集团拥有多元化的客户基础;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包括一名(二零二一年:两名)交易占其收入超过10%的客户,而来自该名客户的收入约19,141,000元(二零二一年:分别为19,660,000元及18,961,000元)。 4分部资料 本集团只有单一须报告分部,即“物业租赁”。因此,这唯一须报告分部的业务分部资料与综合数字相同。 鉴于本集团物业租赁的收入和业绩均源自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故地区性资料并无独立呈列。 5其他收入及(亏损)╱收益净额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千元 千元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3,240 1,795 提前终止租赁所获得的赔偿 190 – 其他 36 12 3,466 1,807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外币汇兑(亏损)╱盈利净额 (3,960) 581 处置固定资产亏损净额 – (5) (3,960) 576 6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已扣除: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千元 千元 (a)融资成本 银行贷款利息 1,643 893 其他借款成本 125 125 应付政府地价利息 19 20 1,787 1,038 (b)其他项目 折旧费用 2,159 2,134 应收账款减值亏损 289 1,551 7所得税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期税项 二零二二年 千元 二零二一年 千元 香港利得税 11,155 12,288 中国税项 38 82 11,193 12,370 递延税项投资物业公允价值的变动 (26) (6) 暂时差异的产生和转回 4,214 4,191 4,188 4,185 15,381 16,555 香港利得税准备是按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估计应评税溢利以16.5%(二零二一年:16.5%)的税率计算,惟本集团一附属公司在利得税两级制下为合资格公司则除外。该附属公司应评税溢利的首2,000,000元按8.25%税率计算,余下的应评税溢利则按16.5%税率计算。该附属公司的香港利得税准备是按二零二一年相同的基准计算。中国税项是按中国相关之税务法规所适用的税率计算。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