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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智公共交通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2022-12-15港股财报绝***
进智公共交通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AMSPUBLICTRANSPORTHOLDINGSLIMITED 进智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IncorporatedintheCaymanIslandswithlimitedliability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StockCode股份代号:77) 2022/23 INTERIMREPORT 中期报告书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独立核数师审阅报告 致进智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董事会 引言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阅第2至20页所载进智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贵集团”)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其中包括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之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之相关简明综合收益表、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连同其他说明附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中期财务资料报告须根据当中所载有关条文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之规定而编制。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呈列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阅对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作出结论,并按照双方协定之委聘条款仅向阁下整体报告,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目的。我们概不就本报告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审阅范围 我们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之独立核数师审阅中期财务资料”进行审 阅工作。审阅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之工作包括主要向负责财务及会计事务人员作出查询以及进行分析及其他审阅程序。由于审阅范围远较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为小,故我们不保证可知悉所有在审核中可能发现之重大事项。因此,我们不会发表审核意见。 结论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并无发现任何事项致令我们相信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未有根据香港 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特别行政区铜锣湾 恩平道28号利园二期11楼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郭笑君 执业证书号码:P06616 进智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连同二零二一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由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简明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4 181,461 178,828 直接成本 (163,682) (153,686) 毛利 17,779 25,142 其他收益 5 4,466 3,779 其他收入 5 37,467 3,367 行政开支 (20,154) (19,572) 其他经营开支 (663) (574) 经营溢利 38,895 12,142 公共小巴牌照重估亏绌 12 (9,240) (4,290) 公共巴士牌照减值拨备 12 (300) – 融资成本 7 (2,620) (3,332) 除所得税前溢利 8 26,735 4,520 所得税抵免╱(开支) 9 353 (82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期内溢利 27,088 3,69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基本(港仙) 11 9.96 1.36 -摊薄(港仙) 11 9.96 1.36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千港元千港元 期内溢利 27,088 3,695 其他全面收益 –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27,088 3,695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注 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经审核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12 45,774 43,250 投资物业 12 423 437 使用权资产 12 63,020 93,122 公共小巴牌照 12 102,300 111,540 公共巴士牌照 12 9,000 9,300 商誉 12 22,918 22,918 递延税项资产 5,584 4,565 249,019 285,132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3 11,124 8,209 可收回税项 241 261 银行结余及现金 52,052 36,377 63,417 44,84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4 38,906 35,114 银行借款 17,929 24,831 租赁负债 15 64,297 62,391 应缴税项 603 17 121,735 122,353 流动负债净额 (58,318) (77,50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90,701 207,626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123,297 127,260 租赁负债 15 – 31,953 递延税项负债 2,634 2,574 125,931 161,787 资产净值 64,770 45,839 权益 股本 16 27,191 27,191 储备 37,579 18,648 权益总额 64,770 45,839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资本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27,191 74,612 398 19,296 (75,658) 45,839 期内溢利及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 – – – 27,088 27,088 二零二二年特别股息(附注10) – – – – (8,157) (8,157)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27,191 74,612 398 19,296 (56,727) 64,770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27,191 74,612 1,666 19,296 (39,507) 83,258 期内溢利及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 – – – 3,695 3,695 购股权失效 – – (118) – 118 – 二零二一年末期股息(附注10) – – – – (19,034) (19,034) 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27,191 74,612 1,548 19,296 (54,728) 67,919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流入净额 74,441 52,914 投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出净额 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 (5,791) (4,892) 就处置物业、机器及设备已收政府补贴 224 –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所得款项 30 30 已收利息 74 28 (5,463) (4,834) 融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出净额 已付股息 (8,157) (19,034)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分 (31,661) (30,673)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 (1,149) (2,041) 偿还银行借款 (10,865) (4,266) 已付银行借款利息 (1,471) (1,291) (53,303) (57,3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 15,675 (9,22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6,377 47,602 期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即银行结余及现金 52,052 38,377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公司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3册,经综合及修订)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theCaymanIslands。本公司之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香港仔香港仔大道223号利群商业大厦11-12楼。本公司之股份自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业务在香港从事提供专线公共小巴及居民巴士客运服务。 除另有注明者外,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以港元呈列。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内规定之所有资料及披露,故应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公允值列账之公共小巴牌照除外。编制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所采用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贯彻一致,惟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且与本集团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开始之年度会计期间之财务报表有关及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诚如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附注3所披露)除外。 于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时,鉴于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之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58,318,000港元,本公司董事(“董事”)已仔细考虑本集团之未来流动资金。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营运资金为其营运提供资金并继续持续经营,乃由于下列因素:(i)本集团自经营活动取得强劲及正向现金流入净额以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银行结余及现金为52,052,000港元,令本集团能随时履行其付款责任;(ii)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有未提取通融额(银行授出之透支额度及循环贷款通融额)合共60,300,000港元;及(iii)管理层已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显示本集团于报告日期起未来十二个月具有充足营运资金。经计及上文所述,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3.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编制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该等准则与本集团之营运有关并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概念框架之提述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物业、机器及设备-作拟定用途前之所得款项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本)亏损合约-履行合约之成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周期之年度改进会计指引第5号(经修订)共同控制合并的合并会计 采纳此等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之编制及呈列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b)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尚未生效及未被本集团提早采纳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及相关修订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分类及香港诠释第5号相关修订1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修订本) 会计政策披露1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定义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有关的递延税项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