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周报 撰写日期:2022年12月14日 证券研究报告--产业研究周报 《生物多样性公约》COP15第二阶段会议正式开幕 ESG政策新闻周报(2022.12.5-2022.12.11) 分析师:张锦 执业证书编号:S0890521080001电话:021-20321304 邮箱:zhangjin@cnhbstock.com 研究助理:曾文婉电话:021-20321380 邮箱:zengwenwan@cnhbstock.com 研究助理:张后来 邮箱:zhanghoulai@cnhbstock.com 销售服务电话: 相关研究报告 021-20515355 ◎投资要点 为了更好地服务ESG实践和ESG投资,我们将对ESG生态圈政策及新闻等进行长期跟踪,呈现ESG生态圈发展趋势。当前国内ESG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长期的跟踪ESG政策及前沿新闻能启发从业人员在ESG实践、ESG投资与ESG服务中不断思考和探索。首先,本文将展示ESG信息 披露、ESG投资政策上的监管趋势,给ESG实践者与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把握相关政策发展方向;其次,展示当前在ESG各类议题以及各类可持续发展目标上生态圈参与者所做的努力,助力ESG实践者、ESG投资者以及ESG服务者在各自耕耘的ESG路途中获得方向性的启发。 ESG政策与新闻跟踪: 1、ESG政策动态:本周较多政策涉及研发与创新议题、医疗可及性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3(良好健康与福祉)。 1)12月6日,科技部、住建部公布《“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2)12月9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2022年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出,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2年特别国债,发行面值为7500亿元; 3)近日,上海市制定《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4)12月11日,云南省国资委发起《ESG发展(昆明)倡议》; 5)12月2日,美联储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拟议的原则,供资产超过1000 亿美元的大型银行管理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 6)12月7日,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修订适用于航空业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规则达成了临时政治协议,以确保航空业为欧盟在《巴黎协定》下的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2、ESG生态圈时讯: 1)12月8日(当地时间12月7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的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正式开幕,中国将继续作为COP15主席国,领导大会实质性和政治性事务。 2)12月6日,明晟(MSCI)发布了2023年《ESG和气候趋势展望报告》。 风险提示:国内外ESG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内容目录 1.ESG政策与新闻跟踪3 1.1.ESG政策动态3 1.2.ESG生态圈时讯10 1.3.ESG实践观察14 2.风险提示16 图表目录 图1:本周ESG政策涉及议题情况统计10 图2:本周ESG相关政策涉及可持续发展目标情况统计10 表1:强制性碳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以及碳普惠体系对比5 表2:《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及主要内容5 表3:其他重点ESG政策8 表4:其他ESG生态圈时讯12 表5:ESG实践观察14 ESG是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缩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ESG概念由UNGlobalCompact(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首次提出。狭 义上,从投资角度来说,ESG是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等非财务绩效的企业价值与风险的系统方法论,可以指导资本进行可持续投资,以获取长时间维度的正向收益。广义上,ESG是一种兼顾经济、环境、社会和治理效益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价值观,是一种追求长期价值增长的投资理念。根据使用主体ESG生态圈可以分为ESG实践和ESG投资,其中ESG投资建立在该行业中相关上市企业的ESG实践基础上。 ESG实践指实体企业(被投资对象)履行环境、社会以及治理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随着各类监管政策趋严和环保标准提高,践行ESG有助于企业对外降低违规成本,推进转型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并形成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公众形象;对内降低舞弊、腐败、内控缺失等公司治理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拓展长期盈利空间。 ESG投资指资金方(投资人)评估被投资对象环境、社会和治理等非财务绩效以指导ESG责任投资的过程。ESG投资追求长期价值增长,从时间维度上来说为中长期投资视角,强调公司运行和投资的可持续性,相比以财务、基本面、估值为基础的传统投资逻辑,主要 关注企业在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的相关表现以及面临的机遇风险情况,构建ESG评价模型以获得企业的ESG价值或者将ESG因子融入传统财务价值评估模型中以获得企业的综合价值,最后依据所得企业价值结果对投资进行指导。 为了更好地服务ESG实践和ESG投资,我们将对ESG生态圈政策及新闻等进行长期跟踪,呈现ESG生态圈发展趋势。当前国内ESG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长期的跟踪ESG政策及前沿新闻能启发从业人员在ESG实践、ESG投资与ESG服务中不断思考和探索。首先,本文将展示ESG信息披露、ESG投资政策上的监管趋势,给ESG实践者与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把握政策发展方向;其次,展示当前在ESG各类议题以及各类可持续发展目标上生态圈参与者所做的努力,助力ESG实践者、ESG投资者以及ESG服务者在各自耕耘的ESG路途中获得方向性的启发。 1.ESG政策与新闻跟踪 1.1.ESG政策动态 本节主要跟踪国内外ESG相关政策发布、更新、修订情况,ESG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本周重点政策如下。 国内: 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12月6日,科技部、住建部公布《“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为明确“十四五”时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解读: 1、发展目标:到2025年,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基础理论水 平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高质量的技术解决方案,有力支撑城镇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科技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 2、重点任务:加强城市发展规律与城镇空间布局研究、加强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系统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加强绿色健康韧性建筑与基础设施研究、加强城镇发展低碳转型系统研究、加强文物科技创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加强文化旅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 3、《专项规划》着力于提升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构建城市智能运营中心,提升对于城市运行状况的感知、预判能力和管理水平,精细化城市管理,提升经济社会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在城市的现代化治理中,兼顾单一城市与城市群,智能化、绿色化并重,给城镇化以及城市发展以新的指引方向。 4、《专项规划》发布后,会引发诸多行业的变革。如对于研究常态化监测、数据采集、构建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等,需要大数据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支撑;在城市更新中,对于建筑和基础设施的绿色改造,可能带来新型建筑建材的研发与使用;在城镇低碳支撑系统中,将会带来新型能源、碳汇增效技术的变革等。 相关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2/06/content_5730293.htm 财政部关于2022年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12月9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2022年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2年特别国债,发行面值为7500亿元。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可以上市交易。 解读: 1、我国曾新发三次特别国债:我国历史上特别国债曾有三次新发和一次续发。第一次新发是财政部于1998年定向发行总额为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四大银行通过人民银行降准获得的准备金购买特别国债,补充了资本金。第二次新发是为解决外汇储备高速增长引发流动性过剩问题,财政部于2007年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作为成立中投公司的资本金。第 三次新发是财政部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另外,2017年曾有一次续发,为2007年特别国债到期部分进行承接续发,到期全额续作,并且保持发行方式不变。 2、本次特别国债的性质:本期7500亿元特别国债正是为2007年12月11日发行的“07特别国债07”到期的等额续发。2007年,经国务院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批准,财政部发行了15500亿元的特别国债,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来源。期限主要为10年、 15年,2017年起陆续到期。对2017年到期的2007年特别国债本金,财政部向有关银行定 向发行2017年特别国债偿还。2022年12月,2007年特别国债中有7500亿元即将到期。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延续2017年做法,继续采取滚动发行的方式,向有关银行定向发行 2022年特别国债7500亿元,所筹资金用于偿还当月2007年特别国债到期本金。 3、本次特别国债的影响:本次特别国债作为国债到期的等量续作,并不会带来增量资金,仍与原来的资产负债相对应,不会增加财政赤字。其发行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有关银行定向发行,发行过程不涉及社会投资者,个人不能购买。 相关链接: http://gks.mof.gov.cn/ztztz/guozaiguanli/gzfxzjs/202212/t20221209_3857034.htm 关于印发《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稳妥有序推进碳普惠工作,制定《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称为《方案》)。 解读: 碳普惠抵消机制属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主要减排主体为社区家庭和个人、小微企业,更多聚焦于低碳生活与消费场景,带动社会广泛参与碳减排工作。当前各大碳试点以及不同城市均在探索多层次自愿减排市场的建设,碳普惠是其中最“接地气”的一环,早在今 年四月,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联合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共9家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共同启动“碳普惠共同机制”,并发布《碳普惠共同机制宣言》。 表1:强制性碳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以及碳普惠体系对比 重点任务 强制性碳市场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 碳普惠体系 参与主体 控排企业 减排企业 减排的中小微企业、家庭、个人 交易产品 普通碳配额 CCER 碳普惠量 核算边界内的碳排放核算边界外的大中型减排项目核算边界外的中小型减排项目或 核算范围 场景 全国统一碳市场以及八大区域性全国CCER项目开发尚未开启,但 国内建设情质的碳交易试点(除四川试点当前存量CCER可在九大区域性质的 况以自愿减排市场为主)碳交易试点进行交易并在一定条 件下用于各试点的履约 除了九大区域性质的碳交易试点 均有相应探索外,还有苏州、青岛、海南等地正在或已经进行了碳普惠体系的探索 强制性强制自愿自愿 资料来源: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 此次《方案》目标为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选取基础好、有代表性的区域及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和场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衔接上海碳市场,探索多层次消纳渠道,探索建立区域性个人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