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根据北京人大报道,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数据资源的关键要素地位明确,基础设施建设愈加完善。条例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底座,对“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两大支撑要素进行了明确的制度设计。1)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闸门”开放。条例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规定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上发力,对传统的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建设。2)为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产生的“信息烟囱”“数据孤岛”等问题,条例提出,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数据要素有效流动。回应“数据共享”需求,条例设计了统一管理的“公共数据目录”和共享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和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创新活动开展。1)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回应“两区”建设要求,突出强调“建设数字产业园区”,规定,支持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推动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聚集,培育数字产业集群。2)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突出推动国企、中小企业、工业、金融、商贸、农业和有关内容数字化,鼓励相关部门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链条化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如建设智能工厂、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动老字号数字化推广、开发智慧博物馆智慧体育馆等。3)此外,“智慧城市建设”独立成章是条例的一大特色。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安全的目标,条例提出推进数字政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各级决策“一网慧治”等建设,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安全为发展的基本前提,严格规范数字经济监管。1)对于数字基础设施,条例指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重点支持新一代高速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形成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安全可控的网络服务体系。2)同时,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科技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强调,平台企业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流量、市场、资本优势,排除或者限制其他平台和应用独立运行,不得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对消费者实施不公平的差别待遇和选择限制。3)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建立数据治理和合规运营制度,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鼓励各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 投资标的: 基础底座国资云:易华录、深桑达A、太极股份。 平台应用大数据系统:星环科技-U、德生科技。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超预期、财政支出不及预期、贸易摩擦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