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专题 还有多少“供销社债”? 2022年11月15日 近日湖北日报一则新闻《湖北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引发热议。针对于供销社再度“走红”,本文聚焦于此展开探讨。 供销社发展得怎么样?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在流通环节中的合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从事供应和销售方面业务。组织结构上看,全系统以基层社为主体,近年来快速发展,而县及以上供销社数量相对稳定;经营情况上看,农产品、消费品为主,服务业快速增长。不难看出,供销社正逐步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那么供销社系统是如何发展至今的? 供销社系统是如何发展至今的? 首先从供销社当前发展定位来看,与初期职能相比,当前供销社更加突出贯彻“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同时也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发展电子商务,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社有资产运营,其目的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进一步从历史沿革来看: 分析师谭逸鸣执业证书:S0100522030001电话:18673120168邮箱:tanyiming@mszq.com相关研究1.城投随笔系列:发飞的津城建,底线与弹性?-2022/11/142.可转债打新系列:立昂转债:技术与规模双优的半导体硅片龙头企业-2022/11/14 3.品种利差跟踪周报20221113:收益率普遍 (1)1949-1957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供销社在全国快速发展;(2)1958-1994年,与国营商业“三合三分”,这一阶段也是对供销社本质属性的历史之辩;(3)1999-2005年,在政策支持与市场化改革之下,供销社逐步构建以企业为龙头、以连锁经营为主要业态的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4)2006-2012年,“新网工程”加快建设,逐渐成为地方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成为壮大供销社实力的重要支撑;(5)2013年至今,供销社助力乡村振兴,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锚定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 上行,品种利差多走阔-2022/11/134.城投、产业利差跟踪周报20221113:城投产业利差多下行-2022/11/135.信用一二级市场跟踪周报20221113:产业债净融资回落,中长期城投债信用利差收窄-2022/11/13 总结而言,从与国营商业“三合三分”,到重点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再到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起伏变化之中,供销社的性质、功能和定位也愈发清晰明确: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社最本质的特征,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最重要的价值所在。 落实到债券市场而言,当前还有哪些供销社发债主体? 供销社发行主体逐步退出债市 截至2022年11月11日,供销社债券仅存续6只,存续规模合计53亿元,涉及3家供销社相关发债主体: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供销社投资管 理中心、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总结而言,当前供销社概念发债主体陆续退出市场,从存续债券的发行主体来看,分析供销社发债主体资质,一看银行和政府支持力度,二看企业自身短期偿债与再融资能力:(1)供销社发债主体普遍具有主业盈利能力弱的特征,主因在于供销社主体主营业务与“三农”关系密切,经营利润率较低,但其资金需求又较大,故而更多依靠政府补助,对银行贷款与股权融资等外部融资渠道的依赖度也较高;(2)以上发债主体的债务结构普遍不佳,短期债务占比较高,需对其短期偿债与再融资能力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政策不确定性;基本面变化超预期。 目录 1什么是供销社?3 1.1组织结构:以基层社为主体3 1.2经营情况:农产品、消费品为主,服务业快速增长5 2供销社系统是如何发展至今的?8 2.11949-1957年:供销社在全国快速发展8 2.21958-1994年:与国营商业“三合三分”9 2.31999-2005年:市场化转型10 2.42006-2012年:加快建设“新网工程”10 2.52013年至今:为农服务,乡村振兴11 3供销社发行主体逐步退出债市14 4小结17 5风险提示19 插图目录20 表格目录20 近日湖北日报一则新闻《湖北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引发热议。事 实上,自2015年起湖北省便开始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程”,以恢复基层社服务功能。且不仅是湖北,如重庆、宁夏等多地基层供销社也在不断培育壮大供销合作社,可见供销社只是“不常提起,却从未离去”。 关于供销社,本文聚焦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是供销社,目前发展得怎么样? (2)回顾供销社历史沿革,其职能定位如何变化? (3)从债市角度而言,还有哪些供销社概念主体? 1什么是供销社? 首先,什么是合作社? 根据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CA)通过的《关于合作社界定的声明》,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社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组织。 供销合作社(下称“供销社”)便是合作社的一种,它是农民在流通环节中的合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从事供应和销售方面业务,其目的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互助合作来提高生产和生活水平。 当前供销社发展得怎么样?我们从组织结构和经营情况具体来看: 1.1组织结构:以基层社为主体 全国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负责领导,总社由国务院领导,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全系统以基层社为主体,近年来快速发展,而县及以上供销社(各级供销社)数量相对稳定。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有基层社37652个,比上年增加5187 个;而县及县以上供销社共计仅2789个,包含省社32个、省辖市社344个、县 社2412个。 进一步来看: (1)隶属关系:各级供销社自下而上经济联合,基层社以县社垂直管理为主各级供销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 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各级供销社理事会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但享有财产受益权,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企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 基层社则以县社垂直管理为主。基层社管理方式分为四类,包括县社垂直管理、保留牌子实行民营、实行属地管理和其他方式,截至2020年,采用四种方式的基层社个数占比分别为73%、8%、5%和14%。 (2)机关性质:基层社属企业性质,县及以上主要是事业单位 县及以上供销社主要是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数据,县及以上供销社中,明确事业单位性质的占95.8%,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占2.8%,其他性质的占1.4%。 而基层供销社属企业性质。截至2019年数据,基层供销社以集体企业为主体,数量占比63%。 (3)经费来源:县级以上供销社依靠财政全额拨款 对应从经费来源看,县及以上供销社经费主要依靠财政全额拨款,且占比不断上升。截至2020年,财政全额拨款的2517个,占90.2%。其中,省社机关30个,省辖市社机关327个,县社机关2159个。此外,差额拨款93个(占3.3%),均为县社机关;财政定额补贴的44个(占1.6%),均为县社机关;实行自收自支的135个(占4.8%),包含省社机关2个,省辖市社机关17个,县社机关116个。 (4)人员结构:基层社就业人数增多 供销社系统就业以企业就业为主导,2020年基层社就业人员增幅最大。截至 2020年,全系统实际从业人员208.1万人,其中各级联合社机关4.8万人,企业 114.1万人,事业单位1.4万人,基层社69.4万人,社团组织18.5万人,分别较 2019年变动-0.1、-0.2、+0.0、+8.6、+0.1万人。 1个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个 省(、市)及新生产建设团供销合作社 个 省辖市(地、盟、)供销合作社 个 个 县(、市、基层社 )供销合作社 省社市社县社基层社 图1:2020年供销社组织架构图2:各级供销社及基层社数量(个)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0 资料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生证券研究院资料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生证券研究院 图3:2019年底基层社管理方式结构(%)图4:2019年底基层社结构(%) 10% 14%9% 8% 4% 5%2% 12% 资料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生证券研究院资料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生证券研究院 图5:县及以上供销社经费来源占比(%)图6:供销社就业人员结构(%) 财政定额补贴 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财政全额拨款() 各级联合社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企业基层社 10% 8% 6% 4% 2% 2012 0% 100% 80% 60% 40% 20% 2020 0% 150 120 90 60 30 0 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资料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生证券研究院资料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民生证券研究院 1.2经营情况:农产品、消费品为主,服务业快速增长 供销社从事供应和销售两方面业务,具体来看: 从采购情况看,农产品购进金额维持较高增速,从进口增速看也始终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16133.2亿元,同比增长20.3%;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893.4亿元,同比增长23.1%,其中,进口额518.1亿元,增长48%,出口额375.4亿元,下降0.2%。 从销售情况看,农产品、消费品是主要收入来源,且保持较高增速,其次是农业生产资料,此外再生资源类销售也快速增长。2021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6.26万亿元,同比增长18%以上。从已披露的2020年公报数据看,2020年销售总额 5.3万亿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8667.1亿元,同比增长10.1%;农产品类销售额22205.3亿元,同比增长19.5%;消费品类零售额18234.5亿元,同比增长14.8%;再生资源类销售额2824亿元,增长21.8%。 此外,居民生活服务业、物流业、金融服务业营业额增速亮眼。截至2020年, 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350亿元,同比增长105.2%;物流业营业额116.3亿元,同比增长70%;金融服务营业额987.6亿元,同比增长39.5%。 进一步从参控股企业经营情况看: 从产业来看,企业经营以农产品、农资和消费品批发零售贸易为主。截至2020 年末,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16219个,以农产品、农资和消费品企业为主; 各类生产加工企业2083个,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其他服务业法人企业4599 个,其中宾馆、饭店和餐饮业企业281个,物流业企业336个。 发展趋势上,电子商务、农业龙头和品牌企业在不断增加。2020年,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3977个,比2019年增加54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2412个,比2019年增加172个;品牌企业1839个,比2019年增加281 个。 此外,连锁配送企业规模相对稳定。2020年,全系统连锁企业6697家,拥有配送中心10802个,分别比2019年增加700个和1139个;发展连锁和配送 网点83.2万个,其中,直营网点15.5万个,加盟网点67.7万个;此外,县及县 以下连锁和配送网点达78.1万个。 图7:供销社农产品购进额及同比增速(亿元,%)图8:供销社进出口同比增速(%)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40% 农产品购进额 同比增速() 30% 20% 10% 0% -10% -20% 60% 40% 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