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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9财报-
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转债代码:113504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34,750,926.26 -3.67 2,614,631,426.69 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404,976.09 -18.05 340,138,543.92 -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9,584,258.71 -14.87 298,408,719.27 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不适用 不适用 167,987,729.18 -47.89 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60 -18.16 0.8497 -5.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57 -17.22 0.8441 -5.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6 减少0.94个百分点 11.21 减少2.5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5,497,190,511.09 5,231,763,147.47 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246,549,324.66 3,049,147,219.05 6.47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11,327.9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25,171.18 15,796,944.8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451,951.03 23,401,784.88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127,599.43 10,054,475.1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7,286.18 -268,550.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95,393.03 -7,396,458.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325.06 -69,699.09 合计 12,820,717.37 41,729,824.6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89 主要系本期以现金方式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18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0,313,063 47.48 0 无 0 王安安 境内自然 人 63,260,438 15.78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未知 9,244,358 2.31 0 无 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1组合 未知 9,111,279 2.27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7,410,003 1.85 0 无 0 艾立宇 境内自然 人 5,268,800 1.31 0 无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未知 4,671,937 1.17 0 无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一组合 未知 3,512,975 0.88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2,499,300 0.62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2,339,705 0.58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 190,313,063 人民币普通股 190,313,063 王安安 63,260,438 人民币普通股 63,260,43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9,244,358 人民币普通股 9,244,35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1组合 9,111,279 人民币普通股 9,111,27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410,003 人民币普通股 7,410,003 艾立宇 5,268,800 人民币普通股 5,268,80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4,671,937 人民币普通股 4,671,93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一组合 3,512,975 人民币普通股 3,512,9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99,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9,30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39,705 人民币普通股 2,339,70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与王安安为夫妻关系;艾立华与艾立宇为兄弟关系。2.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2022年6月27日,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累计出借公司股份590,000股。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已转回410,000股,未转回180,000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50,743股,占公司总股本0.59%,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 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9)。 2022年9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50,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 成交最高价格34.289元/股,成交最低价格24.984元/股,回购均价32.2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75,858,50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搬迁扩产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资江”)搬迁至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镇。搬迁扩产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1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搬迁扩产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1)。 截至报告期末,绵阳资江搬迁扩产项目累积投入6,549.40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为绵阳资江自有资金,项目如期推进,主体施工已完成,竣工验收及消防检测已完成,目前工艺装修已进场施工。 3.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 若“艾华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以2022年9月23日(若为非 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艾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艾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季度财务报表(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1,556,018.54 178,045,011.24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1,127,654,933.87 1,175,487,815.03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396,408,774.89 394,365,160.10 应收账款 974,470,736.43 939,466,418.88 应收款项融资 29,209,749.79 15,759,604.98 预付款项 34,656,831.03 22,173,083.04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46,933,022.07 22,496,506.23 其中:应收利息 232,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