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规则开启征求意见,预计上市险企均可经营 事件: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报道,2022年9月29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提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包括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需满足(1)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2)保险责任限于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给付、死亡、全残、达到失能或护理状态;(3)能够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缴费灵活性要求;(4)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同时,参与经营个人养老金的险企需符合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6点条件,预计上市险企及其旗下主要寿险公司均符合相关要求,可参与经营个人养老金业务。 预计险企可快速上线个人养老金产品,并可通过自营及银保渠道进行展业 产品层面看,《征求意见稿》对产品设计要求符合个人养老金长期、专款专用的特点,与险企现有产品差别较小,险企可快速完成产品开发及上线,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同时,此前试点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符合《征求意见稿》要求,多数上市险企均已上线运营相关产品,具有一定运营经验优势;渠道层面看,《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在自营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建立个人养老金专区,并提供产品购买、咨询、权益查询等服务,险企可利用自有渠道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实现自有渠道、银保渠道双轮驱动。同时,此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机构共计16家,预计正式文件通过后参与保险公司数量将有明显提升。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良好,税收优惠有望提升居民投保意愿 截至2022年7月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23.5亿元、投保件数接近21万件,其中新业态及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近3万件,整体销售进展符合市场预期,销售进展自2022年3月1日试点范围扩展到全国后快速提升,2022年3-7月投保保费接近18.8亿元。目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可在保险公司自有渠道、银保渠道以及支付宝等渠道进行购买及权益查询。此外,2022年9月27日国常会明确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递延优惠:当期缴费(12000元年度限额)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按3%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有望进一步增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及个人养老金中保险产品吸引力,提升居民投保意愿。 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独特优势,头部险企有望受益 个人养老金中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长期稳健的特点,当前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有保证利率、账户切换以及期限匹配等错位竞争优势。同时,保险公司主动布局健康、养老等产业,未来有望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与实体健康、养老服务融合。 推荐具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运营经验且养老产业布局相对领先的中国太保,推荐具有银保渠道协同作用的中国平安,受益标的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试点推进进度慢于预期;居民风险偏好提升。 表1:个人养老金中商业养老保险需满足一定要求 表2:参与经营个人养老金的保险公司需满足6点条件 表3:多数上市险企已上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表4:受益标的估值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