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IMREPORT 中期报告2022 专业团队合作无间、发挥所长、彰显价值, 完美诠释“永泰亚洲”和 “LansonPlace”品牌的优质工艺。 我们全力为客户精挑细琢, 打造温馨创意的居庭,让客户美梦成真。 雕琢 隽永价值 目录 公司资料4 财务摘要5 主席报告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7 中期股息12 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13 简明综合收益表14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15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16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18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20 中期财务资料附注21 一般资料40 公司资料 董事会成员 执行董事 郑维志GBSOBEJP(主席) 郑维新GBSJP(副主席兼行政总裁) 郑文彪周伟伟吴家炜 非执行董事 郭炳联JP(郭颢澧为其替任董事) 康百祥吴德伟陈周薇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世民CBE 杨杰圣 鲍文GBSCBEISOJP 郑海泉GBSOBEJP* 林健锋GBSJP 审核委员会成员 杨杰圣(主席)康百祥 鲍文GBSCBEISOJP 薪酬委员会成员马世民CBE(主席)郑维志GBSOBEJP 杨杰圣 提名委员会成员 郑海泉GBSOBEJP(主席)* 郑维志GBSOBEJP 郑维新GBSJP 杨杰圣 鲍文GBSCBEISOJP 公司秘书兼集团法律顾问 钟少华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本公司法律顾问 司力达律师楼(香港法律顾问) Appleby(百慕大法律顾问)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主要股份过户及登记代理 OcorianManagement(Bermuda)LimitedVictoriaPlace,5thFloor 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及登记分处 卓佳标准有限公司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注册办事处 VictoriaPlace,5thFloor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 观塘巧明街100号 LandmarkEast友邦九龙大楼27楼 公司网址 http://www.wingtaiproperties.com 香港联合交易所股份代号 369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告所述,郑海泉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辞世,于其辞世后,(i)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规定的最低人数,(ii)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一职因此悬空,故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7A条之规定,及(iii)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成员人数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7A之规定。 财务摘要 下表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各六个月期间及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五个年度各年之业绩及资产及负债之概要: 中期业绩 年度业绩 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附注a) 百万港元 (附注a)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附注b) 百万港元 (附注c) 百万港元 业绩收入 859.8 496.8 3,423.2 2,777.8 829.5 884.7 1,064.3 除税前溢利╱(亏损) 456.6 245.0 1,045.4 (555.1) 374.7 1,432.3 2,101.0 税项 (51.8) (25.4) (127.8) (60.8) (69.7) (52.8) (98.6) 本期间╱年度溢利╱(亏损) 404.8 219.6 917.6 (615.9) 305.0 1,379.5 2,002.4 应占:本公司股东 374.0 188.2 854.4 (674.4) 238.9 1,312.4 1,981.9 永续资本证券持有人 32.3 32.7 65.5 63.8 64.9 65.7 18.4 非控股权益 (1.5) (1.3) (2.3) (5.3) 1.2 1.4 2.1 本期间╱年度溢利╱(亏损) 404.8 219.6 917.6 (615.9) 305.0 1,379.5 2,002.4 于六月三十日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资产及负债资产总值 38,562.5 38,738.5 37,245.8 36,322.8 35,427.7 35,496.1 负债总值 (10,418.2) (10,572.7) (9,604.8) (7,699.3) (6,705.8) (7,686.2) 永续资本证券 (1,491.4) (1,513.4) (1,513.3) (1,513.7) (1,513.9) (1,514.5) 非控股权益 2.0 0.5 (2.1) (7.6) (6.7) (5.5)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26,654.9 26,652.9 26,125.6 27,102.2 27,201.3 26,289.9 附注: (a)本集团采用追溯方式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修订,目前有关采纳并无带来重大影响,而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之期初保留溢利结余及有关比较数字均未予重列。 (b)本集团采用经修订追溯方式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目前有关采纳并无带来重大影响,而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之期初保留溢利结余及有关比较数字均未予重列。 (c)本集团采用经修订追溯方式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其累计影响已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期初保留溢利结余中确认,而比较数字未予重列。 主席报告 致各位股东: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Omicron变种病毒肆虐,加上地缘政治紧张加剧、加息周期开始及全球通胀的种种打击下,内地及香港经济亦受到冲击。香港住宅物业市场及写字楼租赁市场近乎冰封,直至四月份,香港政府放宽社交距离措施,并推出各种纾缓措施和经济刺激措施,当中包括为首次置业人士提供较高成数按揭,情况才有所好转。 尽管经营环境充满挑战性,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为止六个月内,集团仍录得股东应占综合溢利374,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为188,000,000港元。每股盈利为0.28港元。撇除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收益净额后,集团实现股东应占核心综合溢利为168,0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则为99,000,000港元。董事会宣布派发中期股息每股6.0港仙,与二零二一年同期相同。 期内,我们继续推售“UpperGoldCoast”住宅系列项目的余下单位,尽管销售速度较为缓慢。于五月份,我们取得 “OMAbytheSea”的占用许可证,现正努力于二零二二年底前取得合约完成证明书。于六月份,我们新购入的邻近上水港铁站的中等密度住宅用地,获得批准兴建一幢35层高的住宅大楼。前期工作在如期进行中,整体规划和设计工作经已展开。 在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我们的写字楼租赁表现保持稳定。尽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加上经济疲弱令租金受压,LandmarkEast的出租率已逐渐改善。随着英国政府解除新冠肺炎措施及业务重启,我们位于伦敦的写字楼物业的出租率和租金亦趋向稳定。 香港的旅游限制和检疫措施自四月起逐步放宽,香港逸兰铜锣湾酒店因加入指定检疫酒店计划,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录得轻微溢利。 尽管期内正面对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我们的管理层继续专注并审慎地管理集团的业务及现金流,同时亦继续寻找符合长期策略的投资机会。 本人谨藉此机会,感谢所有尽忠职守的员工,特别是我们的前线团队,在这段时期的专业精神和全情投入。最后,本人衷心感谢各董事会成员、业务伙伴和持份者,支持我们渡过另一个艰难的一年。 主席 郑维志 香港,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度,本集团之收入为860,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为497,000,000港元。收入增加主要由于出售“OMAOMA”单位确认的收入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就 “TheCarmel”确认的收入为多。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溢利为405,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之溢利220,000,000港元增加185,000,000港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i)包括合营企业的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收益净额增加589,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录得公平价值溢利206,000,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录得公平价值亏损383,000,000港元),(ii)物业发展分部因“OMAOMA”确认之溢利较“TheCarmel”为多而录得71,000,000港元之溢利增加,被(iii)二零二一年“澐沣”项目未出售单位之实物分派的一次性估值收益472,000,000港元所抵销。 包括合营企业的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收益净额为206,000,000港元,包括(i)金融工具(主要为利率掉期合约)的收益325,000,000港元,被(ii)投资物业(主要为“澐瀚”及“澐沣”)的亏损119,000,000港元所抵销。 股东应占综合溢利为374,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之综合溢利188,000,000港元增加186,000,000港元。 股东应占每股盈利为0.28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为0.14港元。 撇除一次性估值收益及包括合营企业的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变更,股东应占核心综合溢利为168,000,000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之99,000,000港元增加69,000,000港元,主要归因于交付予买家的物业销售增加。 物业发展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度,撇除分部之间的销售,物业发展分部之收入为475,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为150,000,000港元。该分部之除税前溢利(包括公平价值变更)为219,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为505,000,000港元。撇除包括合营企业的投资物业与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变更(二零二二年录得公平价值溢利为135,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录得公平价值溢利为37,000,000港元)及二零二一年“澐沣”项目未出售单位之实物分派的一次性估值收益472,000,000港元,该分部于二零二二年之除税前溢利为84,000,000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为盈亏平衡。 全资拥有项目 位于屯门大榄小秀之低密度住宅用地“TheCarmel”,该项目提供178个分层住宅单位及洋房住宅单位,实用面积约为147,000平方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全部住宅单位均已售出。约1%(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已交付予买家,相关收入已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度确认。 位处屯门扫管笏路之中等密度住宅用地“OMAOMA”,该项目提供466个分层住宅单位,实用面积约为234,000平方呎。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度,该项目已售出约5%(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累计售出约95%(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约7%(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已交付予买家,相关收入已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度确认。 多数股权项目 本集团拥有毗邻屯门大榄小秀“TheCarmel”项目之中等密度住宅用地“OMAbytheSea”之70%权益,实用面积约为252,000平方呎,提供517个分层住宅单位。占用许可证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取得。该项目预期于二零二二年第四季度竣工并交付予买家。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度,已预售约1%(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已累计预售约90%(就数目而言)之住宅单位。预售单位所带来的相关收入和溢利将于交付予买家时确认。 本集团拥有位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