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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洋智能控股2022中期报告

2022-09-15港股财报赵***
联洋智能控股2022中期报告

目录 公司资料 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4 其他资料披露 13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3 简明综合损益表 25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26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27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29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3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顾中立先生(主席) CharlesSimon先生 金培毅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董骝焕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纲先生施平博士徐艳琼女士 审核委员会 施平博士(主席)李纲先生 徐艳琼女士 提名委员会 李纲先生(主席)顾中立先生 徐艳琼女士 薪酬委员会 徐艳琼女士(主席)顾中立先生 李纲先生 公司秘书 王英杰先生 核数师 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DavidNorman&Co.罗拔臣律师事务所 有关中国法律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有关开曼群岛法律 衡力斯律师事务所 主要往来银行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松岗支行 中国银行增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新支行 注册办事处 4thFloor,HarbourPlace103SouthChurchStreet P.O.Box10240GrandCaymanKY1-1002CaymanIslands 香港的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皇后大道中16–18号新世界大厦1座 17楼1707–08室电话:(852)27870008 传真:(852)27870010 开曼群岛的主要股份过户及登记处 HarneysFiduciary(Cayman)Limited4thFloor,HarbourPlace 103SouthChurchStreet P.O.Box10240GrandCaymanKY1-1002CaymanIslands 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1561 网址 http://www.irasia.com/listco/hk/pad/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绩及财务概览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联洋智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综合收益约为415,600,000港元(2021年:212,94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95.2%,主要由于在2021年6月开展大数据服务新业务分类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提供大数据服务产生的收益约为201,726,000港元(2021年:18,218,000港元),第三方支付服务产生的收益约为30,818,000港元(2021年:3,254,000港元),而制造及买卖涂料产生的收益则约为183,056,000港元(2021年:191,468,000港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减少至约42,625,000港元(2021年:159,363,000港元),主要由于本集团的无形资产减值亏损减少所致,惟被行政开支及研发开支增加所部分抵销。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亏损约为5.60港仙(2021年:23.15港仙)。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每股资产净值约为0.2港元(2021年12月31日:0.3港元)。 中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议决不会派付及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2021年:无)。 业务回顾 大数据服务业务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LianYangGuoRongHoldingsLimited(“LYGR”)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LYGR集团”)主要从事大数据挖掘、建模及整体分析的开发,尤其是提供零售金融服务的数字风险管理及其他数字服务(“大数据服务分类”)。LYGR集团提供独立且快速增长中的“软件即服务”╱“平台即服务(”SaaS/PaaS)云平台(cloudplatform),以全身心投入的企业精神,通过持续不懈的创新和专注的执行力满足市场需求,现专注向中国零售金融服务供应商(特别是在消费金融及商业保险领域)提供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赋能算法解决方案,同时充分利用其在信息科技及通讯领域具有协同效应的混合所有制架构的独特定位,提供金融科技应用的企业服务。 于2022年3月24日,本公司与LYGR订立协议,将本公司向LYGR提供的现有免息贷款25,000,000港元转换为1,921股LYGR股份(“LYGR股份”)(入账列作缴足),价格为每股LYGR股份13,008港元,反映LYGR的协定发行前估值为400,000,000港元(“LYGR第三次收购事项”)。于LYGR第三次收购事项完成后,本集团于LYGR的股权由约54.22%增加约2.69%至56.91%。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LYGR集团于中国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顶级互联网金融公司中大力扩展其客户范围,向中国金融机构提供数字风险管理服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大数据服务分类为本集团贡献收益约201,726,000港元(2021年:18,218,000港元)及分类溢利约23,601,000港元(2021年:8,077,000港元)。 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 本集团成员公司及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得仕股份有限公司(“得仕”)经营数字支付平台,透过以下服务及产品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1)互联网支付服务、(2)预付卡发行及受理服务及(3)其他(“第三方支付服务分类”)。 业务回顾(续) 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第三方支付服务分类为本集团贡献收益约30,818,000港 元(2021年:3,254,000港元)(增加约847.1%)及分类亏损约6,989,000港元(2021年:657,993,000港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第三方支付服务分类的业务活动有所复苏。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所处理的第三方支付交易量较2021年同期大幅增加。业务活动大幅增加乃主要由于(i)新管理团队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及(ii)上半年因疫情原因导致大量消费从线下商户向互联网上转移,刺激网上消费量增长所致。 得仕持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有关授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许可证(“支付许可证”),该许可证已于2021年8月28日到期。得仕已申请续展支付许可证。于2021年8月29日,得仕获知中国人民银行已决定中止审查程序,等待进一步澄清及╱或核实与得仕是否适合继续作为被许可人有关的若干资料后,即恢复续展审查程序。同时,得仕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确认,得仕获准照常开展业务。 本公司将继续监测情况,一旦获得其他重大资料,将尽快宣布最新消息。鉴于经营及市场状况恶化以及第三方支付服务分类于去年作出的累计负面贡献,本公司亦正考虑其他可用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其于该分类的全部权益。 涂料业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由于在2022年初爆发疫情,涂料业务收益减少至约183,056,000港元(2021年:191,46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4.4%。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涂料业务的分类溢利增加至约28,768,000港元(2021年:20,448,000 港元)。 业务回顾(续) 涂料业务(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分占本公司联营公司卡秀万辉控股有限公司(前 称卡秀堡辉控股有限公司)溢利约为10,880,000港元(2021年:18,499,000港元)。溢利减少乃主要由于劳工成本以及原材料成本于期内上升所致。 整体表现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增加至约175,301,000港元 (2021年:53,743,000港元)及约42.2%(2021年:25.2%),主要由于在2021年6月开展大数据服务新业务分类,其毛利率高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及涂料业务分类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增加至约19,412,000港元(2021年:11,026,000港元),主要由于(i)可换股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ii)运输费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其他收益增加至约6,131,000港元(2021年:3,488,000港元),主要由于汇兑收益增加约3,163,000港元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分销及销售开支增加至约28,472,000港元(2021年:27,109,000港元),主要由于在2021年6月开展的大数据服务分类的开支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行政开支增加至约128,371,000港元(2021年:68,295,000港元),主要由于在2021年6月开展的大数据服务分类的开支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研发开支增加至约85,876,000港元(2021年:7,931,000港元),主要由于在2021年6月开展的大数据服务分类的开支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融资成本增加至约25,652,000港元(2021年:22,677,000港元),主要由于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业务回顾(续) 整体表现(续)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所得税抵免减少至约5,288,000港元(2021年: 158,691,000港元),主要由于有关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调整的递延税项负债拨回减少所致。 其他 于2021年6月,本集团就有关其拟行使权利出售万辉泰克诺斯(常州)化工有限公司(“常州万辉”)40%股权的仲裁程序接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颁布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的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经抵销后的整体影响为TeknosGroupO(y为拥有常州万辉40%权益的少数股东)须于仲裁裁决生效日期起计15天内向本集团支付人民币133,892.09元,惟双方于常州万辉的股权维持不变。有关款项已于2022年7月收到。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于股份上市后,本公司于2015年12月的本公司股份配售及公开发售(“上市”)中获得所得款项净额约119.9百万港元(经扣除包销佣金及所有相关开支)。于2019年12月31日,董事会议决更改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的拟定用途。于2022年6月30日已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详情载列如下: 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续) 用途 经修订分配 于2022年6月30日已动用 经修订分配后的余下结余 拟定用途的预期时间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拨付广州源辉化工有限公司(“源辉”)生产设施的第二阶段建设 33.1 33.1 – 购买额外机器及设备 12.0 12.0 – 部分清偿源辉生产设施第二阶段建设 土地的购买价 1.4 – 1.4(附注) 2022年年底 偿还银行透支融资 20.0 20.0 – 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2.9 2.9 – 于越南的一块土地长期租赁 5.4 5.4 – 兴建越南生产设施 13.1 13.1 – 就越南生产购买额外机器及设备以及 其他成本 9.5 9.5 – 越南业务的一般营运资金 22.5 22.5 – 119.9 118.5 1.4 附注:所得款项净额尚未动用,原因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遵守必要的登记及审批程序,故延迟完成收购若干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收购”)。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土地收购协议”),增城市福和园农庄有限公司(“卖方”)须办理有关登记及审批程序。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4日的公告所披露,卖方仍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土地收购所需的登记及审批程序及取得所需批准及许可,违反该土地收购协议,包括未能促使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多项其他批准及许可相关登记程序。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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