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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2年第37周):能源局督办风光大基地,黄河治理获财政支持

公用事业2022-09-12严家源民生证券在***
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2年第37周):能源局督办风光大基地,黄河治理获财政支持

行情回顾:9月5日-9月9日,电力、环保、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上涨4.78%、2.17%、4.49%、1.51%,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1.74%。 加速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特高压建设需提速: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会议要求:1)推动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并网;2)加快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开工建设;3)加强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研究。第一批风光大基地规模97.05GW,要求在2022、23年两年内陆续建成并网。其中,2022年底投产45.71GW,2023年底之前投产剩余51.34GW。在电力供应紧张背景下,加速第一批风光大基地建设、启动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有望改善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同时,应该认识到我国主要电力消费负荷中心在东部沿海,新能源出力提升或将使得电力供需错配矛盾放大,西部新能源基地的消纳压力提高,面对电力供需错配与新能源消纳矛盾,特高压建设需提速。 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近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提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此前,生态环境部等十二部委发布《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等。相关政策加速出台,黄河生态环境治理有望取得进一步实质性进展。《方案》的推行有助于:1)解决当前环保项目融资难的问题;2)缓解当年环境治理企业日益增长的成本压力,支持节水产业发展及技术提升;3)加快地区绿色低碳转型。 投资建议:加速可再生能源建设,风光或将进一步提速。面对大基地的新能源消纳问题,特高压建设需要同步。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黔源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风光运营板块推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有助于缓解环境治理企业融资难题,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支出,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进而实现相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环保板块,谨慎推荐:高能环境、旺能环境、瀚蓝环境;建议关注大禹节水。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9月5日-9月9日,电力、环保、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上涨4.78%、2.17%、4.49%、1.51%,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1.74%。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上海电力、华电国际、粤电力A; 环保:元琛科技、中国天楹、中自科技; 燃气:德龙汇能、光正眼科、佛燃能源; 水务:ST新城、中原环保、兴蓉环境。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后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深南电A、韶能股份、郴电国际; 环保:卓锦股份、神雾节能、大地海洋; 燃气:新天然气、深圳燃气、ST浩源; 水务:江南水务、海天股份、渤海股份。 图1:9月5日-9月9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电力涨幅最大、水务涨幅最小 表1:9月5日-9月9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加速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特高压建设或是关键 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8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 会议要求:1)推动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并网,加快配套储能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同步建成投产;2)加快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开工建设;3)加强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研究,加强新能源发电预测预警,加大区域可再生能源协同规划、协同开发和联合调度,进一步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中的作用;4)对符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项目,力争能纳尽纳;5)着力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落地,尽快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长期政策供给。 2021年底,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提出合计规模97.05GW的第一批风光大基地项目,并要求在2022、23年两年内陆续建成并网,其中2022年底投产45.71GW,2023年底之前投产剩余51.34GW。 截至2021年底,全国发电机组装机237692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装机32848、30656万千瓦,风光合计装机占全国总装机的26.7%。2022年1-7月全国风光新增装机5266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62.4%;其中光伏新增装机3773万千瓦,同比增长110.3%;风电新增装机1493万千瓦,同比增长18.8%。 入夏以来,全国范围内极端气候肆虐,西南、华中、华东地区极端高温拉升全社会用电需求,主汛期西南水电出力断崖式下跌,多地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受限于建设周期情况,水火核较难在短期内迅速建设完成并提供增量电量,风光由于建设周期短,在电力供应紧张背景下,加速第一批风光大基地建设,启动第二批风光大基地项目有望改善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 风电光伏大基地建设加速,但是我国主要电力消费负荷中心在东部沿海,新能源出力提升使得电力供需错配矛盾放大,同时西部新能源基地弃风弃光率问题仍需解决。面对电力供需错配与新能源消纳矛盾,特高压建设需提速。 图2:截至2021年底风光装机占全国总装机的26.7% 图3:2022年1-7月风电新增装机1493万千瓦 图4:2022年1-7月光伏新增装机3773万千瓦 图5:第一批大基地项目按省市分布 表2:第一批风光大基地项目布局以及投产时间省市项目类型 图6:2022年1-7月各省市发用电差额 图7:2021年全国各省市弃风、弃光率 图8:全国跨区域送电量情况 图9:西北送华北跨区域电量情况 图10:西北送华东跨区域电量情况 图11:西北送华中跨区域电量情况 图12:国家电网特高压规划图 1.2.2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9月6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提出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此前,生态环境部等十二部委发布《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等。随着相关政策的加速出台,黄河生态环境治理有望取得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方案》提出,建立以财政投入、市场参与为总体导向的资金多元化利用机制: 1)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支持沿黄河省区统筹做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研究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3)通过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外贷资金给予支持。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提出有利于缓解当前环保项目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相关污水治理及流域治理项目的开展,相关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释放。 《方案》提出,支持建立以税费引导、专项奖励为调节手段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发挥税费政策引导作用。其中包括: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支持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提升。利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支持黄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促进引黄灌溉节约用水。通过税费引导,缓解当年环境治理企业日益增长的管理成本压力,支持节水产业发展及技术提升,有望推动先进节水及灌溉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具备相关技术积累的企业或将率先受益。 另外,《方案》提出:1)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型产业转型,支持深入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2)支持加强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利用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支持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及风险管控等工作,支持集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我们认为,《方案》有望加快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对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土壤修复领域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解决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及水治理难题,与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振。 2行业动态 2.1电力 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2022/09/02) 《意见》指出:1)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企业参与交易,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作为补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发电企业。2)绿色电力交易分为省内和跨区跨省交易,优先组织省内绿电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e-交易”平台开展。现阶段绿色电力交易可按用户需求不定期开展交易。3)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与省级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并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省级电网企业支付输电费用。4)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市场化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含线损及交叉补贴)、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市场运营费用等构成,辅助服务费用、市场运营费用按照相关规则执行。 浙江能监办发布《2022年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结算试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09/02) 《方案》提出:1)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容量5MW以上,持续响应时间1小时以上的第三方独立主体,可以为系统提供旋转备用、削峰调峰、填谷调峰辅助服务。2)辅助服务将以市场化的形式开展,日前申报、出清,日内调用。 第三方主体依据提供的服务及结算价格获得补偿,并承担由于服务不满足标准带来的考核费用。其中,旋转备用根据旋转备用容量、提供时间获取补偿。分为中标容量补偿和调用容量补偿两部分,调用补偿的补偿标准为10元/MWh。3)削峰调峰补偿根据下调的用电量、削峰调峰中标价格获取补偿。填谷调峰根据增加的用电量、填谷调峰中标价格获取补偿。4)每日申报削峰调峰价格上限为1000元/兆瓦时,下限为0元/兆瓦时。填谷调峰价格上限为320元/兆瓦时,下限为0元/兆瓦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2022/09/05) 《意见》指出:1)光伏电站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2)电网企业应结合光伏电站发展需要,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统筹开展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鼓励采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提高电力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3)鼓励各级能源主管部门采用建立项目库的管理方式,做好光伏电站项目储备。 广西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09/05) 《规划》指出:1)加快在建项目投产,确保“十四五”前期新建的5台66万千瓦支撑性煤电机组按期并网,到2025年,确保公用煤电装机规模达到2150万千瓦以上。2)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3、4号机组建成投产。力争“十四五”前期推动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5、6号机组和白龙核电一期1、2号机组核准并开工建设。3)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期间全区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750万千瓦,其中力争新增并网装机300万千瓦。4)积极推进大藤峡等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投产,推进红水河干流水电及其他主要河流水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