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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204第1期):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为能源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公用事业2022-04-05黄秀杰国信证券我***
环保与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204第1期):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为能源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一周市场回顾:本周沪深 300 指数上涨 2.43%,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上涨0.92%,周相对收益率-1.51%。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板块中,公用事业涨幅处于 28 个行业第 15 名。其中,环保工程及服务板块上涨 0.66%;电力板块子板块中,火电上涨 0.95%;水电上涨 3.51%,新能源发电上涨 0.15%;水务板块上涨 3.18%;燃气板块上涨 0.95%;检测服务板块上涨 0.49%。 异动点评: 环保板块国统股份受 2022 年水利投资完成额预计达 8000 亿刺激上涨 28.35%。电力板块新能泰山受益于地产板块困境反转预期下整体大涨影响,上涨 17.32%。水务板块受 2022 年水利投资额刺激多数上涨,创业环保上涨 10.25%。天然气板块新奥股份 2021 年归母净利同比上涨 95%,本周继续上涨 8.55%。港股方面电力行业股票多数上涨,龙源电力上涨 18.72%。 重要事件:《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规划 2022 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 44.1 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占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左右。 专题研究: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规划了 2022 年能源发展目标,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 44.1 亿吨标准煤左右,电力装机达到 26 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 9.07 万亿千瓦时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投资策略:公用事业:1、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电价更能体现供需、成本、和环境价值,新能源建设成本不断下行,新能源运营商具备“三重”确定性,“量”—风光装机增速具备高确定性;“价”—火电价格上浮,叠加绿色溢价,绿电盈利空间打开;“业绩”—今年低价风机和抢装海风确保明年业绩 2、政策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长协煤价+长协电价政策有望落地,联动机制形成,煤电市场化交易扩大,火电盈利拐点出现。3、新能源为主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度利好新能源发电商、电能综合服务。推荐积极转型新能源,现金流充沛火电龙头华能国际等;有资金成本、资源优势的新能源运营龙头三峡能源;推荐现金流良好,“核电与新能源”双轮驱动中国核电,电能综合服务苏文电能。环保行业:1、业绩高增,估值较低;2、商业模式改善,运营指标持续向好:3、稳增运营属性显现,收益率、现金流指标持续改善。推荐再生纸为主业技术及产品领先的荣晟环保。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不及预期;用电量增速下滑;电价下调;天然气终端售价下调。 一、专题研究与核心观点 (一)异动点评 环保板块中国统股份受国常会 2022 年水利投资完成额预计达 8000 亿元刺激 ,上涨 28.35%。电力板块新能泰山受益于地产板块困境反转预期下整体大涨影响 , 上涨 17.32%。 水务板块受 2022 年水利投资额刺激股票多数上涨 ,创业环保上涨 10.25%,重庆水务上涨 8.26%。天然气板块新奥股份受2021 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上涨 95%的影响本周继续上涨 8.55%。 港股方面电力行业股票多数上涨 , 其中龙源电力上涨 18.72% , 中广核新能源上涨9.97%。 (二)重要政策及事件 1、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 44.1 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 2 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 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 26 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 9.07 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 8000 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 2.9 亿千瓦左右。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 1800 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综合能源服务型企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扎实推进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中,建设光热发电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意见》 3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共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与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绿色丝绸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认可,到 2030 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发展伙伴关系更加紧密,“走出去”企业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重点任务包括:1、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例如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加强绿色交通合作,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巩固稳定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物流;加强绿色产业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等。2、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例如促进煤电等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建成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升级节能环保设施,研究推动钢铁等行业国际合作绿色低碳发展。 3、十部委联合发力电能替代,鼓励电能替代用户配置储能新增电网成本纳入输配电价 近日,十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 2025 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30%左右。《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服务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其它行业铸造、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推广电动皮带廊替代燃油车辆运输,减少物料转运环节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推广电钻井等电动装置,提升采掘业电气化水平。 (三)专题研究 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意见》部署了 2022 能源发展目标,为《“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意见》的印发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目标的重要举措,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着力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意见》规划了 2022 年能源发展目标,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 44.1 亿吨标准煤左右,电力装机达到 26 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 9.07 万亿千瓦时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表1:《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主要目标 与《十四五现代新能源体系规划》对比,预计未来三年全国能源生产总量年复合增长率要达到 1.42%,电力装机年复合增长率要达到 4.89%。同时,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2021 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 43.3 亿吨标准煤,据此估计今年能源生产总量将新增 0.8 亿吨标准煤,预计同比增长 1.85%,略低于十三五时期增速,同时较 2025 目标还有至少 1.9 亿吨标准煤的空间。 表2:21 年指标和 22、25 年目标对比 图 1:全国能源生产总量(亿吨标准煤)及增长率 图2: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与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 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加快力度发展风光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 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发布 2022 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 21 年底,我国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分别为 3.28 和 3.0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 26.8%;21 年我国风电和光伏的发电量分别为 0.66 和0.33 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 11.73%。要实现《意见》的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的目标,预计今年光伏和风电将加速发展,根据测算我们预计将新增 110GW以上风光装机。 图 3:发电量(万亿千瓦时)及风光发电占比 图4:各类型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亿千瓦时) 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 《意见》指出,推动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前期工作,建成投产白鹤滩、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机组,加快推动雅砻江孟底沟、黄河羊曲水电站建设,推进旭龙水电站核准,水电装机达到 4.1 亿千瓦。建成投运福清 6 号、红沿河 6 号、防城港3 号和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等核电机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 截止 2021 年底,我国水电装机容量为 3.91 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为 0.53 亿千瓦。 据此估计 22 年我国将新增水电装机 0.19 亿千瓦,福清 6 号、红沿河 6 号、防城港 3 号和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装机分别为 116.1、108、132 和 20 万千瓦,全部投运后预计我国核电装机将增至 0.57 亿千瓦。 市场化持续推进,抽水蓄能加快发展 《意见》同时指出,深化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做好南方、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健全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的市场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电力现货试点转入长周期运行。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与用户就近直接交易。 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加快龙头水库建设,提升流域调蓄能力,缓解部分地区枯水期缺电量、汛期缺调峰容量的问题。推动制定各省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项目核准工作计划,加快推动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同时,《意见》还指出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新型储能、氢能等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研究。 积极推进输电通道建设,保证绿电消纳能力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输电通道规划建设。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开发及电力供需发展形势,积极推进规划已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后,抓紧履行核准手续。加快建设南阳~荆门~长沙、驻马店~武汉、荆门~武汉、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等特高压通道。推进重点输电通道配套的电网、电源工程建设,着力提升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我们预期特高压通道的建设将与各大清洁能源基地协调进行,未来风电、光伏及大型水电站的消纳问题有望得到充分保障。 《 意见 》 其他内容 表3:《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