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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商银行2022年中期报告

2022-09-09港股财报佛***
东莞农商银行2022年中期报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889 中期报告 2022 目 录 重要提示 2 释义 4 第一章 简介和业务概要 8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4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第四章 环境、社会及管治 64 第五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9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分支机构情况 77 第七章 企业管治 88 第八章 其他事项 94 第九章 财务报告 9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认可机构,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亦未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存款业务。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2年8月30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在东莞农商银行总行大楼会议室召开,该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批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报告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17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本行1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中期报告亦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际审阅准则》进行了审阅。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耀球先生,行长傅强先生,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陈伟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钟雪梅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本行分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息每10股人民币2.9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9.98亿元(含税)。本行2022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报告涉及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现行计划、估计、预测而做出,虽然董事会相信该等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是董事会及本集团不能保证该等期望被实现或者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此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 “风险管理情况”内容。 在不同情况下,本报告采用集团口径或母行口径披露有关数据,因此“本集团”与“本行”数据的不一致并非数据错误,而是统计口径范围不同所致。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此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为符合2022年中期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期间数字进行了重分类调整。 本报告以中、英文编制。倘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2022年中期报告3 释义 释义 本报告常用词语释义 “133”工程 指东莞农商银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133”工程,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一个目标,做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促进乡村宜居宜业、促进农民富裕富足三大工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金融指导员、党建共建联络员、普惠金融服务员三大派驻制度 “1+12348”战略规划 指东莞农商银行第三次转型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2021-2023年),即“以新时代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一个引领;以“打造区域性现代农商银行集团”为一个目标;以落实数字化、集团化为两大抓手;实施科技、人才、资本三大驱动;打造 “四梁八柱”核心竞争力体系,构建以“网格化+场景化”为支柱的核心客户经营体系、以“市占率+收益率”为支柱的核心业务体系、以“合规经营+风险管控”为支柱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以“激励约束+企业文化”为支柱的组织管理体系 “1+3+N” 指以核心企业、项目或平台的“1”为切入点,将金融服务延伸至其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三链”及其链上“N”个相关的小微企业及零售银行客户的服务营销模式 “公司章程”或“章程” 除文意另有所指,本行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本行”或“东莞农商银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9年12月22日在中国改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前身与分支机构 (为免存疑,不包含其子公司) “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 “中国银保监会”或“银保监会”或“银保监”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3月24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与中国保监会合并成为中国银保监会 “潮阳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7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非全资子公司 “企业管治守则” 现行有效的《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 本行董事 2022年中期报告5 释义 “内资股” 本行在中国内地发行的普通股 “内资股股东” 内资股持有人 “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 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5日在 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非全资子公司 “本集团”或“集团”或“我们” 本行及本行子公司 “H股” 本行在中国香港发行的普通股 “H股股东” H股持有人 “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 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非全资子公司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 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非全资子公司 “《上市规则》” 除文意另有所指,现时有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 “不良贷款” 经参考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本行五类贷款划分中属于次级、可疑和损失三类的贷款 “一体两翼” 指东莞农商银行集团化经营的战略布局,即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一体、以粤东粤西为两翼,形成扎根东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广东全省的区域性集团化经营新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国的中央银行 “人民币”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报告期”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 “三农” 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中文首字缩写词 “《证券及期货条例》” 除文意另有所指,现时有效的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本行的普通股,包括内资股及H股 “股东” 股份持有人,包括内资股股东及H股股东 “小微企业”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基于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划分的小型及微型企业的统称 “监事” 本行监事 “三链” 指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企业客群 “本报告”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报告 “三创” 指从事创业的创业者、从事创新的研发创新机构和从事创造的先进制造业客群 “三大人员”派驻制度 指东莞农商银行提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一种基层工作制度,由本行分支机构向辖内所有的行政村组和社区派驻本行服务人员,作为当地乡村振兴金融指导员、党建共建联络员、普惠金融服务员的一种人员派驻制度 “三个三” 指现代“三农”、现代制造业“三链”、中小微企业“三创”构成的核心客群经营体系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 云浮新兴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非全资子公司 “湛江农村商业银行” 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非全资子公司 2022年中期报告7 第一章 简介和业务概要 第一章简介和业务概要 —、公司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 Dongguan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英文简称 DRCBank、DRCB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 叶建光、黄伟超 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 黄伟超 董事会秘书 叶建光 联席公司秘书 叶建光、黄伟超 二、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邮编编码 523123 网址 www.drcbank.com 客服热线 (86)769-961122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和股份代号 东莞农商银行(9889.HK)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内资股股票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内地法律顾问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香港法律顾问 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规顾问 工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本行网站(www.drcbank.com) 信息披露备置地点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9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6,888,545,510元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829859746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1) B1054H344190001 注: (1)本行原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054H24419000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1]75号),本行已于2022年7月完成新版金融许可证换领,换领后的机构编码变更为B1054H344190001。 2022年中期报告9 第一章 简介和业务概要 三、公司情况 东莞农商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行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前身是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5年完成统一法人体制改革;2009年完成股份制改制;2021年9月成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889.HK);2022年2月为落实广东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总体部署,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东莞农商银行管理权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整体移交至东莞市政府,并推动本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打造在广东省领先、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农商银行集团。 自2009年从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以来,东莞农商银行打开了快速发展的进程,特别是2016年推动第三次转型以来,实现了质量、规模、效益的持续协调发展。截至2022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达人民币6,285.7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人民币4,455.3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人民币3,168.83亿元。 据国际权威期刊《银行家》2022年统计,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一级资本计算,东莞农商银行位居全球银行业第215位,比2021年公布排名上升46位,连续五年上升;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指标统计,东莞农商银行位居第39位,全国农村商业银行第6位;在“福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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