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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30财报-
维康药业:2022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忠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静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5 第十节财务报告6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维康药业、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维康有限 指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维康商业 指 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维康医药零售 指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商业的全资子公司 维康大药房 指 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维康商业的全资子公司 维康中药 指 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维康商业的全资子公司 维康瓯江胶囊 指 浙江维康瓯江胶囊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处方药 指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OTC) 指 非处方药(OverTheCounter),由专家遴选的经过长期临床实践后认为患者可以自行购买、使用并能保证安全的药品,这类药品经国家批准消费者不需医生处方,按药品说明书即可自行判断、使用且安全有效 OTC甲类 指 甲类OTC(红色):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OTC乙类 指 乙类OTC(绿色):除了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外,还可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药。乙类处方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维康药业 股票代码 30087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无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WecomePharmaceutical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忠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婷 王思 联系地址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 电话 0578-2950005 0578-2950005 传真 0578-2950099 0578-2950099 电子信箱 zjwk@zjwk.com zjwk@zjwk.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95,623,350.52 331,830,356.46 -1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985,730.48 63,771,086.30 -1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43,859,687.92 53,767,845.88 -18.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079,294.36 -61,793,890.39 145.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4 0.793 -5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4 0.793 -5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2% 4.57% -0.5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94,449,621.04 1,693,307,837.66 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10,859,694.38 1,397,311,060.62 0.9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4,188.7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271,125.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282,399.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2,083,670.00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0,718.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5,989.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76,032.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6,201.30 合计 13,126,042.5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现状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证监会行业指引分类,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制造业”中的“27医药制造业”。 2、医药制造业发展概况 自年初以来,我国几乎所有的省级行政区域内均发现新冠阳性患者,部分省市疫情较为严重,本轮疫情防控呈现出形势严峻、管控坚决、力度较大的特点。各地地方政府纷纷划定封控区域及管控区域,且基于奥密克戎病毒传播性极强的特点,管控措施的持续时间和力度较以往更强,冲击国内供应链和产业链,人流、物流及资金流受阻,2022年医药经济继续面临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007.80亿元,同比下降0.60%;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209.50亿元,同比下降27.60%。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随着中医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老龄化程度加深、民众健康意识提高、叠加整个疫情的反复,催化了整个中医大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在供给端,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医疗服务定价改革,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未来中医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行业未来发展仍然值得期待。 3、医药行业政策趋势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2022年4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基于人用经验的中药复方制剂新药临床研发指导原则(试行)》《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指导原则(试行)》,强调人用经验在中药传承创新中的作用,推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促进中药创新发展,提高中药新药的研发成功率。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将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开展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中医药高度认可的态度,从中药研发创新、行业标准化、医疗服务等方面加强高位谋划与指导,政策助力能够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活力,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维系苍生、致力安康”的企业使命,坚持技术研发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进行抗生素类、清热解毒类、妇科类等领域的新药研发、重点产品进行二次开发等,高度 重视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先后成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诺贝尔奖工作站等多个科研平台,不断强化在制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医药企业。2022年7月,公司凭借扎实的研发生产实力和稳健的市场推广能力,成功入选“2021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公司产品银黄滴丸荣登“2022中国医药·品牌榜”零售终端咽喉口腔用药榜单,玉屏风滴丸荣获“2022中国连锁药店最具合作价值单品”殊荣。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益母草分散片、骨刺胶囊、枫蓼肠胃康分散片、人参健脾片等中成药以及罗红霉素软胶囊等西药,生产剂型覆盖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除医药工业外,公司还经营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等流通业务作为主营业务的补充。 公司的各类主要产品如下所示: 名称 适应症 类别 OTC或处方药 银黄滴丸 清热,解毒,消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