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农兴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路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基础设施投资波动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和“新业务拓展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地铁设计院/本公司/公司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科锦 指 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科耀 指 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科硕 指 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招股说明书》 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BIM 指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对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及结果的总称。 TOD 指 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具体是指以公共交通站点为中心,5-10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形成一个区域中心,以满足工作、商业、居住、休闲的需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地铁设计 股票代码 00301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地铁设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zhouMetroDesign&ResearchInstitut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MD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农兴中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维 孙艺汉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电话 020-83524958 020-83524958 传真 020-83524958 020-83524958 电子信箱 xxpl@dtsjy.com xxpl@dtsjy.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39,029,996.32 1,120,182,587.50 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2,580,412.17 239,235,940.28 -1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0,089,520.00 235,185,799.94 -1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5,733,064.37 -331,699,709.01 -22.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60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60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5% 12.57% -3.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294,811,761.80 4,627,048,932.66 -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52,490,835.82 1,920,738,964.44 1.6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04.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0,716.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298.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977,355.26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6,820.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555.75 合计 2,490,892.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进项税加计抵减 2,977,355.26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核心业务是轨道交通的勘察设计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情况 1、“稳增长”政策助力轨道交通建设发展 近年来,面对新冠疫情的蔓延和外部环境的剧烈变化等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在“交通强国”、“新基建”的宏观政策环境下,国家进一步出台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节 约、智能现金、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 城市3小时覆盖的“全国123出行交通圈”。 2022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相继提出可以“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及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等相关意见,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作为“新基建”的七大领域之一,在“稳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建设需求广阔 202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都市圈科学规划多层次轨道交通,统筹利用既有线与新线发展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摸排打通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瓶颈路’,打造1小时通勤圈”。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背景下,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综合交 通“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的建设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安排8,800亿元用于 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营和城际铁路运营里程将由2020年的1,455公里增加到2025年的2,500公里。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背景下,大湾区轨道交通建设需求广阔。 3、智慧化与数字化发展趋势明显 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升级工程,建设智慧城市轨道交通;构建智慧乘务服务、网络化智能运输组织调度、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运维等系统。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交通设施数字感知”“信息网络广泛覆盖”“运输服务便捷智能”等发展目标,标志着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主骨架的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的全面推进。轨道交通领域的智慧化、数字化趋势明显,为数字化及智慧化的建设或改造需求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4、“碳达峰”及“碳中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了碳达峰“十大行动”,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等。轨道交通作为绿色低碳的环保出行方式,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宏 观背景下具有广阔的建设发展空间;“双碳”政策也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提出了进一步的节能降碳的要求,为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带来了新的发展需求。 (三)主要经营模式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华南、华东、中南、东南、西部、华北六大业务区域,通过广撒网、多渠道、细分析、严筛选的步骤,广泛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和项目前期跟踪工作,稳步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通过投标和客户直接委托两种形式获取业务。 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