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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2年第24周):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加速垃圾发电补贴发放

公用事业2022-06-12严家源民生证券李***
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2年第24周):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加速垃圾发电补贴发放

行情回顾:6月6日-6月10日,电力、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上涨1.75%、5.55%、0.76%,环保板块下跌1.44%,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3.65%。 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拓展收入渠道、缓解成本困境: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我们认为,1)收入端:《通知》明确新型储能项目可以通过调峰调频服务切入电力市场。“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风光装机接近翻倍,提升新型储能调节需求。此外,《通知》提出探索容量电价机制,将进一步拓展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收益模式。2)成本端:《通知》提出“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本条措施直接缓解独立储能电站的成本困境,提振电站的收益。经测算,全国独立储能电站平均降本可达0.1376元/度。3)保障与发展:对于独立储能及时响应电网辅助服务需求,科学的电网调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储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的效率。针对独立储能的未来发展,《通知》指出“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各地要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适度拉大峰谷价差,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随着各地逐步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完善现货市场发展,用户侧储能发展有望加速。 生活垃圾发电增量项目进入竞价上网时代,存量项目入库加快:2020-2021年,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政策密集发布。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央地分担”、“竞争配置”等措施,将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优先选择补贴强度低、退坡幅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增量项目进入报价时代。随着国补退坡及相关配套政策完善,2020年共计68个项目纳入补贴目录,项目规模为1196MW,对应垃圾焚烧发电产能约6万吨/日;2021年共计196个项目纳入补贴目录,项目规模为4009.5MW,对应垃圾焚烧发电产能约20万吨/日,项目补贴覆盖率快速提升。 投资建议:新能源的发展提升对新型储能需求,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 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风光运营板块推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储能板块建议关注文山电力。2020-2021年,随着垃圾焚烧国补政策出台完善,增量项目进入报价时代,存量项目入库加快,补贴覆盖率提升,对项目现金流形成有效保障。谨慎推荐瀚蓝环境、高能环境,建议关注旺能环境。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政策推进滞后。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6月6日-6月10日,电力、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上涨1.75%、5.55%、0.76%,环保板块下跌1.44%,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3.65%。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ST热电、三峡水利、长源电力; 环保:兴源环境、北清环能、中环装备; 燃气:贵州燃气、水发燃气、天壕环境; 水务:江南水务、海天股份、洪城环境。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后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华能国际、湖南发展、明星电力; 环保:德创环保、艾布鲁、中国天楹; 燃气:ST金鸿、新奥股份、光正眼科; 水务:钱江水利、渤海股份、中原环保。 图1:6月6日-6月10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燃气涨幅最大、环保跌幅最大 表1:6月6日-6月10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拓展收入渠道、缓解成本困境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 《通知》提出:1)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但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2)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随着市场建设逐步成熟,鼓励探索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的市场模式。3)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4)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5)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 我们认为《通知》从收入端、成本端、保障与发展等角度具体提出储能发展主线逻辑。 1)收入端:《通知》明确新型储能项目的商业模式,新型储能可以通过调峰调频服务切入电力市场。同时,《通知》明确辅助服务收入构成,由发电侧并网主体、电力用户合理分摊相关费用,为独立储能电站提供服务明确了费用出处。新能源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国风光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截至2021年底,我国风光总装机容量为6.35亿千瓦,若要完成2030年规划目标,“十四五”、“十五五”期间风光装机接近翻倍。但相较传统电源,风光发电波动性较强,对电网稳定性冲击较大,新能源消纳提升对新型储能的需求,辅助服务市场前景广阔。此外,《通知》提出“研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电站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参照抽水蓄能电站,建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容量电价政策,容量市场交易将进一步拓展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收益模式。此次《通知》涉及的两类独立储能电站发展商业模式,从短期与长期两个层面提供独立储能电站盈利模式。 表2:国内超1GWh的储能项目梳理 2)成本端:《通知》提出“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本条措施直接缓解独立储能电站的成本困境,提高与其他类型的储能项目竞争能力,提振独立储能电站的收益。根据北极星电力网整理,该条政策落地后,在天津独立储能电站每充1度电最高可降本0.2025元; 全国平均降本达到0.1376元/度。 表3:各地110kV大工业电价两部制电价中的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单位:元/kWh) 3)保障与发展:对于独立储能及时响应电网辅助服务需求,提高调峰调频效率,《通知》提出“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暂未参与市场的配建储能,尤其是新能源配建储能,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科学调度机制”。科学的电网调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储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的效率。 针对独立储能的未来发展,《通知》指出“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各地要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适度拉大峰谷价差,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随着各地逐步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完善现货市场发展,用户侧储能发展或将加速。 1.2.2增量项目进入竞价上网时代,存量项目入库加快 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明确2021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25亿元,相比2020年的新增补贴总额15亿元提升了约67%;同时进一步明确《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央地分担”、“竞争配置”等措施,将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优先选择补贴强度低、退坡幅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项目。 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项目被分为非竞争配置和竞争配置两类: 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新增项目以及2020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并网发电的项目,归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对于非竞争配置项目,国补金额与以往的存量项目以及2020年底前并网发电的项目基本无异,仍按照0.6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结算。 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归为竞争配置项目。由于补贴强度小、退坡幅度大的项目将优先纳入补贴范围,竞争配置项目上网电价可能会低于0.6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2021年,新增补贴总额25亿元中,20亿元用于非竞争配置项目,仅有5亿元用于竞争配置项目。 2020年9月11日前并网的项目补贴资金仍全部由中央承担,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央地分担比例为: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央支持比例为60%;中部地区为40%;东部地区为20%。 另外,《方案》还明确了建设期限要求:申请纳入2021年竞争配置项目的,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并网发电,逾期将降低电价补贴标准,非竞争配置项目须在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发电,逾期将取消非竞争补贴资格,后续参与竞争配置。 表4:2020-2021年垃圾焚烧补贴政策梳理 自2012年,明确焚烧发电标杆电价0.65元/kWh,2012-2018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计发布七批补贴名单,覆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计月200个,补贴覆盖率较低,缺口较大。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此前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第一批至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后续配套补贴政策明确“抓紧审核存量项目信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大幅加快存量项目入库进程。新政后,2020年共计68个项目纳入补贴目录,项目规模为1196MW,对应垃圾焚烧发电产能约6万吨/日;2021年共计196个项目纳入补贴目录,项目规模为4009.5MW,对应垃圾焚烧发电产能约20万吨/日。截至2021年底,在库存量项目总产能合计已达到40万吨/日以上,项目覆盖率提升较快。在项目运营为主导的行业形势下,存量项目加速入库,对现金流形成有效保障。 表5:新政后2020年存量项目补贴情况梳理 表6:新政后2021年存量项目补贴情况梳理 2行业动态 2.1电力 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2022/06/02) 《通知》指出: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十四五"期间,以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基数,对每年校上年新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幼量,不纳入能源消費总量考核。 内蒙古自治区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2022/06/06) 《方案》提出:1)到2025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20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3000万千瓦;全区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5%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左右。2)调整完善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10千伏及以上高耗能行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高耗能行业用电企业交易电价上浮不受限制,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3)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 河北省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2022/06/06) 《通知》提出:1)扎实推进保定热电九期、邯郸热电退城进郊、陡河电厂、华电香河燃机等火电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产。2)加快推动支撑性电源建设,扎实推进保定热电九期、邯郸热电退城进郊、陡河电厂、华电香河燃机等火电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产;推进秦皇岛电厂、廊坊电厂二期前期工作,力争年内核准开工。3)加快实施煤电灵活性改造、节能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提高煤电调节能力和清洁低碳水平。4)加快推进丰宁、易县、尚义、抚宁4个、740万千瓦在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推进新型储能多元化示范应用。 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2022/06/06) 《文件》提出:1)十四五”期间,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 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探索不同技术路径和发展模式,统筹大规模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推动布局一批新能源电站周围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鼓励整县光伏开发地区集中建设独立储能。2)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 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充电设施(换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