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全面开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完全积累,且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预计在试行1年之后,中央将根据部分试点城市的具体效果来制定后续更适合国情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具体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