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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政策排序——来自 G20 经济体和其他主要排放国的经验证据

金融2022-04-01IMF偏***
碳定价政策排序——来自 G20 经济体和其他主要排放国的经验证据

碳定价政策排序来自 G20 经济体和其他主要排放国的经验证据曼努埃尔·林森迈尔、阿迪尔·穆罕默德、格雷戈尔·施维尔霍夫WP/22/66基金组织工作论文描述了作者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发表以征求意见和鼓励辩论。基金组织工作文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基金组织、其执董会或基金组织管理层的观点。2022年利率 基金组织工作论文描述了作者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发表以征求意见和鼓励辩论。基金组织工作文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基金组织、其执董会或基金组织管理层的观点。© 2022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WP/22/66基金组织工作文件研究部碳定价政策排序来自 G20 经济体和其他主要排放国的经验证据 Manuel Linsenmeier、Adil Mohommad、Gregor Schwerhoff 编写*Florence Jaumotte 授权发行2022 年 4 月抽象的:碳定价被认为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最有效政策,但也有人推测,需要首先实施其他政策,以消除严格气候政策的某些经济和政治障碍。在这里,我们研究了 G20 经济体和其他最终实施国家碳价的主要排放国的政策采用顺序和气候政策组合的经验证据。我们发现,在采用(几乎)所有其他工具类型之后,所有国家都在其工具序列中较晚地采用了碳定价。此外,我们发现在特定年份采用碳定价的国家的气候政策组合明显大于未采用的国家。在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我们研究了最终采用碳价格的国家之间的异质性。我们发现碳定价采用者的政策组合规模存在很大差异,最近的采用者似乎引入了较小组合的碳定价。此外,采用更大政策组合的碳定价的国家倾向于实施更高的碳价。总体而言,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过去 20 年中,政策排序在气候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碳定价的采用。JEL 分类号:H23、Q48、Q54、Q58关键词:碳定价、气候政策、政策排序、政治经济学作者的电子邮件地址:* Manuel Linsenmeier 衷心感谢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 (ESRC) 的财政支持。作者感谢 Shekhar Shankar Aiyar(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除非另有说明)、Ali Alichi、Moya Chin、Glen Gostlow(伦敦政治经济学院)、Dirk Heine(世界银行)、Florence Jaumotte、Leonardo Nascimento(新气候研究所)、Michael Pahle(PIK) 、Ranil Salgado、Tito da Silva Filho、Piyaporn Sodsriwiboon、Johannes Wiegand 以及 IMF 和 LSE 内部研讨会的参与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所有剩余的错误都是我们自己的。 11介绍碳定价被认为是一种经济有效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工具,越来越多的文献证实了它的有效性1但包括世界上一些最大排放国在内的许多国家似乎不愿意实施它。到 2020 年底,只有约 40 个国家实施了碳税或国家排放交易计划,导致约 150 个国家和约 85% 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没有明确的碳价格([世界银行], 2022)。采用碳定价的缓慢进展与若干障碍有关,包括对高能源价格损害家庭和降低经济工业竞争力的担忧(Klenert 等人,2018 年;Dolphin 等人,2019 年;Levi 等人。 , 2020)。这些障碍的存在是否表明各国需要放弃碳定价的想法,而需要求助于更可行但次优的气候政策?基于对德国和加利福尼亚经验的仔细阅读,更乐观的观点表明,可以使用其他气候政策来降低或消除部分或全部障碍,从而为随后采用碳定价铺平道路(Meckling 等人,2015 年、2017 年;Pahle 等人,2018 年)。这种政策排序的想法表明,气候政策可以反复使用,以解决提高严格性的具体障碍。 为此,政府政策可以解决特定的市场失灵问题,例如公共物品财产和信息不对称。 例如,绿色技术创新的正外部性可以通过公共研发资金来解决。 这种创新可以产生负担得起的高碳商品和服务的替代品,从而降低碳定价对家庭开支的影响,从而使其更加有效和更容易被接受。 同样,不对称信息通常通过支持教育和标签来解决,这反过来可以增加排放密集度较低的产品的市场,并带来正的规模回报。 可以解决由于强大的行业团体游说而导致的对严格气候政策的政治反对,例如,通过支持绿色部门增长的赠款和补贴,扩大额外政策的支持基础。 此外,环境绩效标准可以提供长期导向,并有助于协调私人投资以开发新的创新绿色技术。在本研究中,我们提供了有关气候政策排序的经验证据,重点关注到 2020 年底已采用碳税或国家排放交易体系 (ETS) 的 G20 经济体和其他大型排放国。 据我们所知,我们是第一个这样做的。1例如,Andersson (2019) 研究了瑞典碳定价的有效性;有关最近的评论,请参阅 Green (2021)。 2提供关于各国在最终采用碳税或碳排放许可制度之前如何逐步建立其气候政策组合的定量和国际经验证据。为此,我们将碳定价综合数据集(世界银行碳定价仪表板)与大型国际气候政策数据集(den Elzen 等人,2019;Roelfsema 等人,2020;Fekete 等人,2021)相结合。出于我们分析的目的,我们将 72 个工具类别汇总为八种不同的工具类型,并区分了六个部门。然后,我们基于成对条件经验频率推导出策略序列。此外,我们使用匹配和线性回归来确定气候政策组合与碳定价政策的采用和严格性之间的重要统计关联。我们发现,在采用碳定价的国家中,跨部门和国家的政策工具序列相似。碳定价往往在采用所有(或几乎所有)其他工具类型之后最后实施。通过考察各国气候政策组合的时间演变,我们发现在特定年份采用碳定价的国家往往拥有比其他国家更大的政策组合。此外,通过更详细地研究各个国家的政策组合,我们发现在采用碳定价时各国政策组合的总体规模存在很大差异,最近采用者的组合可能更小。我们讨论了对这一发现的几种解释,包括机构能力的变化,但也增加了公众对气候政策的支持,降低了减排成本,以及国家之间的政策传播。此外,我们的结果表明,政策组合较大的国家倾向于实施平均碳价格较高的碳定价政策,这与早期政策消除了更高严格性障碍的想法一致。我们的分析有助于关于最佳气候政策组合的辩论,包括关于替代工具类型(Pen~asco 等人,2021 年)、政策组合(Bertram 等人,2015 年;van den Bergh 等人)的好处的更多规范性工作., 2021) 和次优政策 (Fischer et al., 2021)。我们的论文为这场辩论增加了另一层复杂性,即政策采用的时间顺序。原则上,对于特定的市场失灵,可能被视为次优的政策,例如温室气体排放的负外部性,也可以被视为临时补救措施,以促进以后采用优先的政策(Pahle 等人, 2018)。这一想法与我们在本文中报告的政策采用时间顺序的经验证据大体一致。事实上,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早期的政策不仅促进了碳定价的采用,而且还与其严格性呈正相关,这表明政策排序的额外好处。我们还为关于政治支持决定因素的日益激烈的辩论做出了贡献 3碳定价(有关最近的实证工作,请参见 Anderson 等人(2021 年);Douenne 和 Fabre(2022 年);Mildenberger 等人(2022 年))。我们的论文从宏观角度出发,关注相对较长的时间尺度,在过去,技术补贴等早期政策可能会慢慢增加对更严格气候政策的支持,因为它们有助于改变能源系统,减少排放——经济强度,并建立亲环境利益集团。事实上,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各国从其他政策转向碳定价平均需要 5 到 18 年的时间。同时,通过报告与碳定价存在重大障碍一致的证据,我们为尝试检查定价政策的设计如何用于增加政治支持和促进实施的尝试提供了额外的支持(例如,参见 Baranzini 和Carattini (2017); Bechtel et al. (2020); Klenert et al. (2018); Kotchen et al. (2017))。论文结构如下。在第 2 节中,我们解释了我们的经验框架,描述了数据集,并解释了分析的统计方法。结果在第 3 节中分几个步骤呈现。最后,我们讨论了我们的主要发现并在第 4 节中得出结论。2方法2.1经验框架在先前关于气候政策排序的工作的基础上,我们预计碳定价的采用将存在障碍。可能的障碍包括对国际竞争的能源密集型行业企业的高缓解成本的担忧、消费者的高成本以及这些成本的递减分布、对气候变化政策的政治反对、对定价政策的反对以及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担忧。依赖化石燃料的行业的就业碳价格。其中一些障碍通常可以通过碳定价以外的气候政策来解决,例如技术补贴,这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来降低缓解成本,或者更普遍地通过经济从碳密集型逐步转型来消除对定价政策的反对活动。因此,我们预计除碳定价之外的气候政策数量(以下称为气候政策组合的规模)与定价政策的采用和强度之间存在正统计关联。这种正相关通常可能来自事后效应,即较早的气候政策增加了随后采用定价政策的可能性,或者来自事前效应,即预期稍后采用定价政策会激励气候变化。事先采用其他政策(图 1)。后一种因果关系特别合理 4采用碳定价气候政策组合如果高缓解成本是一个主要问题,因为在计划采用碳定价之前实施的其他气候政策可以可靠地降低这些成本。采用的障碍越大,我们预计政策组合规模与定价政策采用之间的统计关联就越强。-++-图1。因果图.箭头表示采用碳定价政策、(未观察到的)碳定价障碍和气候政策组合之间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在分析的第一部分,我们检查了政策的顺序,以确定采用不同工具类型的气候政策的时间顺序。然后,我们简要描述了气候政策组合的时间演变。在这种更具描述性的分析之后,我们使用匹配方法来确定在给定年份采用碳定价的国家是否拥有比未采用的更大的政策组合。我们发现采用者确实拥有更大的投资组合。为了解决对可能混淆国家特征的担忧(附录中的图 A1),我们使用线性回归,其中包含了一些此类特征。此外,我们使用回归分析来检查政策组合规模与实施时定价政策水平之间的关联。2.2数据我们使用来自climatepolicydatabase.org 网站的气候政策数据,据我们所知,该网站提供了最全面的国际气候政策数据集。近年来,数据集逐渐形成(Nascimento 等人,2021 年),并在许多学术出版物中进行了分析(den Elzen 等人,2019 年;Roelfsema 等人,2020 年;Fekete 等人,2021 年;姚和赵,2022)。该数据集基于其他国际数据集、报告和国家特定文件,并结合了其他各种流行的气候(或在某些情况下更广泛的环境)政策数据集,例如碳定价的障碍事后渠道事前渠道 5世界气候变化法(Eskander 和 Fankhauser,2020 年)和 OCED 政策工具数据库2.尽管用于构建数据集的来源多种多样,但通常不能期望它包括每个国家的所有气候政策。各个国家的数据综合性信息来自新气候研究所。对于 G20 经济体(包括属于 G20 个别成员的欧盟成员国,但不包括其他欧盟成员)和我们粗略地称为其他主要排放国的另外 18 个国家,该数据集通常可以被认为是全面的。这些额外的国家大多是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发达和新兴经济体,但也包括一些欠发达国家和两个非洲国家(图 2)。对于所有这些国家,气候政策的收集旨在确保完整性,并且数据集已通过国家利益相关者和专家的验证。对于所有其他国家,数据通常不能被认为是全面的。因此,我们从样本中删除了所有这些国家。这包括一些碳定价的早期先驱(挪威、瑞典、芬兰、波兰、丹麦)(有关国家的详细列表,请参见附录中的表 A4 和 A5)。图 2。分析中包括的国家样本。地图显示有关气候政策的数据是否可以被认为是全面的。另见附录中的表 A4。数据集中的每项政策都包含有关政策目标、行政级别、工具类型、目标部门等的信息。为了为我们的分析准备数据,我们只关注将减缓气候变化作为其目标之一的政策。此外,我们忽略了地方层面的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