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报告讨论了警察收集私人数据和公共监管的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警方收集的数据越来越多地是数字化的,包括通过自动车牌阅读器和购买私有数据等方式。这些数据的用途广泛,包括解决悬案和预测犯罪发生的地点。然而,这些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也带来了隐私和安全的问题,尤其是对有色人种的影响。因此,作者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论点,即政府机构在收集数字数据时必须获得足够的授权和监管,否则这种收集将被视为无效。作者认为,根据宪法,政府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满足一系列必要条件,包括数据的收集得到法定授权,它促进合法的政府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收集以保护隐私和个人安全,保护对数据的访问,以及可以进行司法审查以质疑收集,保留和使用此类数据。作者希望他的论点能够引起人们对数字监控数据收集现象的关注,并推动更多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