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生效,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将加强防控重大传染病、动植物检验检疫、生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和安全,以及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和对外提供。该法规定,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生物事件或活动须经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生物安全评估。违反本法规定的,处违法所得二十倍以下的行政罚款,并且还要承担民事赔偿。政府部门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例如暂停相关的生物技术研发活动并吊销相关许可证书或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还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