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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04-23财报-
海峡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04月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8,155,388.84 159,479,038.49 3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132,959.76 21,891,820.17 14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4,141,685.25 22,007,134.86 146.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614,086.37 70,594,113.39 12.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5 1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5 1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1.14% 1.5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11,992,797.14 2,200,087,373.14 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13,014,436.42 1,958,897,328.04 2.7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2.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22.69 海事处罚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合计 -8,725.4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018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50.91% 216,814,401 质押 108,405,00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16.37% 69,719,47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0.69% 2,931,46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58% 2,450,322 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0.54% 2,287,475 阎占表 0.40% 1,690,000 敬祥友 0.25% 1,063,8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5% 1,054,895 李晖 0.24% 1,0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23% 1,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216,814,401 人民币普通股 216,814,40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69,719,478 人民币普通股 69,719,47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2,931,461 人民币普通股 2,931,46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50,322 人民币普通股 2,450,322 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2,287,475 人民币普通股 2,287,475 阎占表 1,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0,000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敬祥友 1,06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3,8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4,895 人民币普通股 1,054,895 李晖 1,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无偿托管海口港集团公司; 海口港集团公司持有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邢雯璐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2,931,461股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占公司总股份的0.69%,该部分股份计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邢雯璐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2,931,461股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占公司总股份的0.69%,该部分股份计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1月1日 增减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应收账款 69,943,495.19 34,176,434.21 104.65% 报告期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运费增加。 预付款项 4,305,447.13 2,671,411.08 61.17% 报告期新船建造完成投入营运,预付船舶保险费增加。 其他应收款 6,632,217.98 2,445,612.18 171.19% 报告期处置船舶,应收船舶处置款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 792,546.34 76,226.75 939.72% 报告期装修费用增加。 预收款项 15,859,771.99 9,566,708.68 65.78% 报告期预售票款增加。 应付账款 80,403,998.88 48,680,473.96 65.17% 报告期购置船舶,应付购船尾款增加。 应交税费 18,306,187.25 9,928,686.65 84.38% 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递延收益 12,000,000.00 0.00 报告期收到政府造船补助款。 二、收入和利润情况: 单位:元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增减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218,155,388.84 159,479,038.49 36.79% 报告期新船增加,运力规模扩大,收入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249.42 46,662.84 286.28% 报告期船舶超市租赁业务收入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 1,396,216.00 2,983,404.82 -53.20% 报告期营销机构变动,公司营销人员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 343,247.76 -1,955,759.17 -117.55% 报告期建造船舶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所得税费用 17,345,212.04 7,671,167.28 126.11% 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增减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542.09 30,000,000.00 -105.56% 报告期支付借款利息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347,685.88 -205,212,651.50 -56.95% 报告期建造船舶投入减少导致。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托管的企业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托管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托管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托管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托管的企业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8年07月18日 长期 遵守承诺 实际控制人海口市国资委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本单位保证将不会对港航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港航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大调整,即保证每年调整港航公司董事、监事及港航公司章程范围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