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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6财报-
粤 传 媒: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次审议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乔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锋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冼皓明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1,375,522,363.92 1,385,664,316.42 -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202,669,244.97 1,197,652,580.79 0.42% 股本(股) 350,161,864.00 350,161,86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346 3.4203 0.42% 2010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3,890,841.74 -25.53% 243,894,275.37 -1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30,357.33 18.60% 11,929,958.97 15.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8,027,535.59 35.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0800 35.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4 19.54% 0.0341 15.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4 19.54% 0.0341 15.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0% 0.06% 0.99%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0.06% 0.93% 0.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384.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86,605.00 从化市财政局财政补贴58.66万元,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奖励金5万元及广州市白云区纳税大户奖金5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2,651.78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24.63 所得税影响额 -256,718.14 合计 771,679.0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95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6,488,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651,236 人民币普通股 蔡颖轶 2,331,774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774,491 人民币普通股 王卓怀 1,667,289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昌)单一信托GE-1301 1,500,005 人民币普通股 左明敏 1,413,412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增加709.93%,是由于报告期内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期末减少63.26%,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回了公明景业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的财产保全费担保金和九州阳光科技公司投资款。 3.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7.83%,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了到期票据业务。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加35.94%,是由于报告期未付的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 5.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减少43.37%,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了设备余款。 6.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59.86%,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了租金及保荐费。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40.94%,主要是由于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相应减少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03.74%,主要是报告期公明景业不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减少了利息支出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96.68%,主要是上年同期核销了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相应确认的坏账损失,本期无相应事项。 4.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95.42%,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基金投资收益635.05万元,而本报告期无此投资收益所致;另外参股投资的华美洁具本报告期利润下降,公司的投资收益从上年同期的294.39万元下降到本报告期的47.04万元。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3 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80.1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上年同期核销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本期无相应事项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5.94%,主要是上年同期受基金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因素影响导致的应税收入减少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5.23%,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法院退回的保证金3,174万元、本报告期支付的税费同比减少2,869万元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动的影响。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3.31%,主要是按合同约定支付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款同比变动。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69.25%,主要是:(1)上年同期支付票据保证金1,000万元; (2)本期支付的股利比上年同期减少317万元;(3) 合并范围变动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约180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10月18日,公司与广州日报社、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过渡期广告代理和制作协议》,新协议约定:过渡期内(过渡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原广告代理、制作协议所涉的广告代理、制作合作关系继续,经营合作方式维持不变。 2.2010年10月18日,公司与广州日报社、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报报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时报社等签署了《<承接印刷业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2010年8月16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原则批复,本公司、广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4 实际控制人 广州日报社承诺,在公司取得的《广州日报》招聘广告10年独家代理权到期后,将与公司按市场价格续签长期协议,期限不少于10年 。 已于2010年10月18日签署了《过渡期广告代理和制作协议》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日报社、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其所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 实际控制人 广州日报社承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将授权上市公司无限期独家经营相关报刊、杂志的经营业务,广州日报社自身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间接从事《广州日报》的任何经营业务,并将促使下属报刊、杂志社授权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免费无限期独家经营本次交易相关的系列报刊的一切经营业务,该等系列报刊、杂志社自身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间接从事上述系列报刊的任何经营业务。 广州日报社还承诺,如未来行业政策允许,将无条件允许上市公司择机通过现金或股权等方式收购广州日报社未进入上市公司范围的报刊采编业务资产(已授权上市公司无限期独家经营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免费进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交易对方 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完成后,若交易标的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在2010-2012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中该年盈利预测净利润数,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按有关评估报告中所预计的相关资产的收益数与实际盈利之间的差额对粤传媒进行补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 发行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1.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3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2.公司控股股东大洋实业和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参与粤传媒首次发行定向配售获配以及2008年中期获转增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 1.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2008年2月28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上述承诺修改了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第265条载明"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 2.完全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实际控制人 2004年2月16日,广州日报社与本公司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承诺不印刷除《广州日报》之外的其他报刊杂志,协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