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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2-10-26财报-
北京利尔: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继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郭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26,812,665.38 2,355,951,954.83 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958,413,076.58 1,892,294,288.07 3.49% 股本(股) 540,000,000.00 540,0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63 3.5 3.71% 2012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02,354,779.54 28.61% 833,958,432.01 2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630,918.50 -2.7% 93,118,788.51 3.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1,132,338.01 -156.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09 -152.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3.23% 0.172 2.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3.23% 0.172 2.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 -0.1% 4.83%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0.21% 4.82%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4,926.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48,55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1,585.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8,432.54 所得税影响额 -16,179.36 合计 217,431.41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71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16,814,140 人民币普通股 16,814,14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张广智 3,295,431 人民币普通股 3,295,431 李苗春 2,516,899 人民币普通股 2,516,89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216,047 人民币普通股 2,216,047 牛俊高 2,168,514 人民币普通股 2,168,5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31,678 人民币普通股 931,67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76,598 人民币普通股 876,598 李子东 7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0,000 郝不景 746,538 人民币普通股 746,538 赵世杰 725,208 人民币普通股 725,208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年初余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 608,789,540.24 448,788,891.85 35.65% 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预付款项 158,470,487.87 112,161,335.04 41.29% 主要系公司预付购置土地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6,588,696.31 3,358,812.75 96.16% 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未到期所致 其他应收款 37,580,139.53 18,858,845.09 99.27% 主要系报告期末备用金增加较多所致 在建工程 9,544,032.88 3,369,032.88 183.29% 主要系子公司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117,500,656.11 89,516,780.86 31.26% 主要系子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应付票据 85,904,486.10 62,254,495.96 37.99% 主要系报告期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310,020,542.26 229,643,299.54 35.00% 主要系供应商信用期延长所致 预收款项 27,182,110.11 14,923,778.00 82.14% 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收到预收款项增多所致 其他应付款 57,815,128.77 37,326,172.16 54.89% 主要为子公司项目暂借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62,781.29 2,880,081.38 37.59% 主要系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 833,958,432.01 658,494,941.79 26.65%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营业成本 545,011,206.49 446,670,048.31 22.02%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84,884.19 2,000,192.68 64.23% 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较多所致 销售费用 88,912,303.63 66,225,716.83 34.26% 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管理费用 84,476,962.82 64,455,580.09 31.06% 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投资收益 -14,129,352.86 -94,469.2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合营企业亏损所致 营业外收入 1,258,779.47 7,296,231.57 -82.75% 主要系去年同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收益较大所致 营业外支出 986,736.16 754,991.74 30.69% 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7,472,666.14 11,283,051.25 54.86%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32,338.01 -90,111,504.09 -156.74%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45,248.89 -147,389,682.75 -37.69% 主要系去年同期投资合营企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874,620.99 -8,133,603.45 525.49%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a、2012年7月25日,公司公告了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拟向李胜男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辽宁金宏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拟向王生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8.94%股权、拟向李雅君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辽宁中兴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1.06%股权。公司尚未发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于2012年8月25日、9月25日和10月25日分别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b、本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收到北京利尔发起人股东赵继增、张广智、李苗春、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戴蓝等14位的承诺函:上述股东为支持北京利尔发展战略,自愿承诺如下: (1)、本人所持有的北京利尔股票,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北京利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日(即北京利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之日),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北京利尔股票。 (2)、本人严格保密从任何途径取得或知悉的北京利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内幕信息,不传播和利用该内幕信息,亦不操纵或指使其他方操纵北京利尔的股票价格。 (3)、本人就上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2年7月27日发布2012-039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赵继增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3.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0年04月23日 2024年4月22日 严格履行了承诺 张广智、李苗春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2010年04月232023年4月22严格履行了承 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