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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上海发布集采补充文件,保证中选药品优先地位

医药生物2020-01-01潘海洋天风证券劫***
医药生物:上海发布集采补充文件,保证中选药品优先地位

行业报告 | 行业点评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免责申明 1 医药生物 证券研究报告 2020年01月01日 投资评级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上次评级 强于大市 作者 潘海洋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7080006 panhaiyang@tfzq.com 资料来源:贝格数据 相关报告 1 《医药生物-行业点评:第二批集采文件落地,政策较之前有所缓和但预计价格搏杀依旧激烈》 2019-12-30 2 《医药生物-行业研究周报:重点关注具备提价能力的品牌中药投资机会》 2019-12-30 3 《医药生物-行业研究周报:医改政策新周期下把握核心主线,关注流感主题投资》 2019-12-23 行业走势图 上海发布集采补充文件,保证中选药品优先地位 事件:2019年12月31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就上海地区企业申报、药品配送、质量检测、三方协议、货款支付、中选药品使用等内容发布补充文件。 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未中选药品做限价要求 对于中选药品使用:(1)上海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全国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与上一年度水平相当。(2)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按本市有关部门规定均视作符合“一品两规”要求。(3)中选企业承诺按中选价向本市有需求且能保证在30日内回款的各医保定点药店供应中选药品。 对于未中选药品使用:(1)医疗机构可以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并使用未中选药品,但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药品。(2)符合本次集采申报要求的同品种未中选的最高价药品,根据价差实现梯度降价后(以中选价托底)方可继续采购使用,价差较大的须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3)符合本次集采申报要求的同品种未中选的非最高价药品,其价格应不高于按上一条要求调整后的最高价药品价格。(4)符合本次集采申报要求的同品种仿制药品生产企业超过(含) 3 家的,不再采购其它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的同品种其他生产企业的药品。未超过3 家的,则其它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但已在本市中标(或挂网)的未中选药品可继续采购使用,其价格应低于中选价。 保证中选药品质量和货款及时支付 质量检测保证中选药品质量:为保证中选药品在中选前后质量稳定一致,申报企业申报的药品如果中选必须接受工作机构采用近红外光谱建模等检测方式对供应的中选药品每批次进行监测。申报企业必须接受中选药品一年至少两次的抽检和必要时进行的飞行检查。 保证货款及时支付:申报企业中选后,将由工作机构、中选企业与指定配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中选生产企业应按三方协议约定支付配送企业药品配送费用,不得拖欠。工作机构分三次向指定配送企业专用账户支付中选药品货款:在签订《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后 5个工作日内, 工作机构向指定配送企业支付全部货款的 50%;采购周期执行半年或采购量达到协议约定采购量 50%后,工作机构向指定配送企业支付全部货款的45%;在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工作机构对指定配送企业货款进行清算, 清算完成后支付剩余货款。 中选药品优先地位得到保证,新常态下关注仿制药梯队及原料-制剂一体化企业 本次上海发布的集采补充文件对第二轮(第三批)集采,保证了中选药品的优先采购和使用,未中选药品用量不得超过中选品种,同时未中选药品价格需要梯度降价,同时文件要求保证中选药品货款的及时支付。总体来看,中选药品的优先地位得到了较好保证。 我们判断,本次集采预计整体价格降幅大概率超过50%,单品种中选企业有望进一步增加,但中选企业大概率还是惨胜。预计带量采购后续会成为一种常态,在新常态下要求企业有一个比较好的价格策略,产品的竞争格局也将成为重要的议价能力,长期来看需要关注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从当前竞争角度看:企业需要用产品管线和产品梯队去对冲单个品种可能的大幅降价的风险,以应对未来新常态下可能出现的药品持续降价压力;此外,企业需要加强对上游的成本管控,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有望帮助企业在竞争中胜出。 建议关注:1、具备仿制药梯队、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企业:中国生物制药、科伦药业、华海药业等。2、上游原料议价能力提升,建议关注普洛药业等相关原料药标的。3、医保战略购买,通过仿制药节省医保费用是重要的手段,关注医保导向,重点关注创新及其产业链、受影响相对较小的器械(IVD),关注龙头:恒瑞医药、药明康德、迈瑞医疗、迈克生物等。4、刚性消费受集采的影响相对较小:品牌OTC、医疗服务、疫苗、血制品、自费刚性用。 风险提示:产品的降价幅度超出预期;企业失标风险 -2%5%12%19%26%33%40%2019-012019-052019-09医药生物沪深300 行业报告 | 行业点评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免责申明 2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天风证券”)。未经天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天风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天风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天风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天风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天风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天风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天风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天风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天风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天风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天风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投资评级声明 类别 说明 评级 体系 股票投资评级 自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相对同期沪 深300指数的涨跌幅 行业投资评级 自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相对同期沪 深300指数的涨跌幅 买入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20%以上 增持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10%-20% 持有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10%-10% 卖出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10%以下 强于大市 预期行业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预期行业指数涨幅-5%-5% 弱于大市 预期行业指数涨幅-5%以下 天风证券研究 北京 武汉 上海 深圳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邮编:100031 邮箱:research@tfzq.com 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 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邮编:430071 电话:(8627)-87618889 传真:(8627)-87618863 邮箱:research@tfzq.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 号333世纪大厦20楼 邮编:201204 电话:(8621)-68815388 传真:(8621)-68812910 邮箱:research@tfzq.com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 平安金融中心71楼 邮编:518000 电话:(86755)-23915663 传真:(86755)-82571995 邮箱:research@tf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