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巴基斯坦的房地产税制存在结构性、制度性和评估方法上的缺陷,导致其收入潜力未能充分挖掘。与国际基准相比,巴基斯坦从房地产税收中获得的GDP份额非常小。该系统跨越联邦、省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财产的转让、所有权和使用征收重叠的税收。这种复杂性,加上过时的评估实践和狭窄的覆盖范围,阻碍了房地产税作为可靠和公平的国内资源动员来源的作用。
关键挑战:
- 土地记录和地籍图陈旧、不完整、不连贯,仅代表潜在税基的一部分。
- UIPT和AIT在信德省、克什米尔和巴拉斯坦的合规性低,这加剧了将行政职能转移到经验不足机构的问题。
- FBR和各省在财产评估方面缺乏协调。
- 由于豁免和未记录的区域(例如,被归类为习俗和土著土地或未被城市评级区域覆盖的周边城市地区),税基狭窄,导致收入绩效不佳。
关键数据:
- 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从财产税中获得的GDP份额为0.3-0.6%,高收入国家约为1.2%。
- 巴基斯坦的UIPT仅占GDP的0.13%。
- 信德省三分之二的城区物业没有纳入UIPT数据库,卡拉奇上次财产调查可以追溯到2001年。
- 克什米尔60-65%的领土位于税网之外。
- 巴拉斯坦当局的有限存在。
研究结论:
- 土地记录、地籍覆盖范围和评估方法的弱点严重侵蚀了税基,并损害了公平性。
- 大部分土地和财产——尤其是在周边城市地区和以前被排除的地区——要么没有列入税单,要么记录不准确。
- 评估表更新频率低,依赖各机构之间不一致的方法,导致评估价值与市场价格差异很大。
- 对不同税种存在多种评估体系,增加了合规成本,鼓励瞒报,并为非正规化和争议创造了机会。
建议:
-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佳实践,逐步从年租金价值 (ARV) 转向资本价值 (CV),以确保公平性和实时价值捕获。
- 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以确保透明度、一致性和公平性。
- 定期更新评估表,以与财产的市场评估保持一致。
- 进行定期的财产调查,以确保所有财产都被记录在案,并扩大税基。
- 逐步将新合并的区域(共73个TMA)纳入税网。
- 现代化税收管理。数字化支付和捆绑税支付将降低纳税人的合规成本。
- 中期需要解决财产转让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 定期审查和修订UIPT的税率,参考省级公布的通货膨胀率、消费者价格指数或其他公认的政府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