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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石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凡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刘建三,股东王健;王健为刘建三的妹夫; 股东刘建三、石峰、范明、李雪梅、王绪华、王健等八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共同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其中,股东刘建三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长;股东范明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股东石峰、王绪华分别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股东石峰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王绪华担任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王健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董事;股东李雪梅已退休,未在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刘建三、李雪梅、石峰、王绪华、孙远奇等八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共同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其中,股东刘建三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长;股东石峰、王绪华分别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股东石峰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王绪华担任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孙远奇担任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王杰为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同时担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鹏智能(泰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股东李雪梅已退休,未在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单位:元 (四)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决议在泰国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泰鹏智能(泰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等相关公告。泰国子公司报告期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2月24日,泰国子公司获得泰国海关总署批准,准予设立保税区。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