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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2025年度公司预计实现盈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于近日完成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栋”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长排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号厂房一层、二层、三层”,并收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5日和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 2、2025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3、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改,同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5年前三季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4、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 文 件 的 部 分 内 容 进 行 了 相 应 的 补 充 和 修 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6年1月30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