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现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艳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晓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报告中关于2026年的数据是基于本报告编制时点进行的估计,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市场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预测无法实现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55,717,89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8第五节重要事项......................................................................................................................................................57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93第八节财务报告....................................................................................................................................................10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注:2026年2月7日,原保荐代表人马滨先生因工作安排变动,中信证券指派吴左君先生接替原保荐代表人担任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项目开发流程如下图所示: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 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活动,采用的采购方式包括以公开和邀请方式进行的招标、谈判采购、询比采购以及竞价采购、直接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公开询比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随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区电力销售模式陆续市场化、并逐步完善,销售模式也存在差异。报告期内,电量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及机制电价结算来实现,其他如,特高压配套电源通过外送模式销售,工商业光伏通过直接被用户消纳形成销售。 电能销售模式为由电网公司物理交割,市场化交易按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进行电量电价结算,电价由市场形成,根据政策进行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省区有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陕西、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山东等。 根据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且在交易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采用“多退少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衔接原保障性收购政策,稳定电价预期。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市场化交易及机制电量(电价)的电费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市场化交易、以及机制电量电价的收入计算得出。 3.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上网电量192.30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140.25亿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比例为72.93%。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含税含补贴电价为0.2783元/千瓦时,较2024年的0.4125元/千瓦时同比降幅较大,主要系电力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及政策规则迭代等外部环境变革共同作用所致,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深水区,国家密集出台政策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价,行业内电价下行已成为共性趋势。结合公司经营区域来看,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等核心经营区为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容,区域内新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市场供给呈现阶段性宽松态势,进一步加剧了区域内电力交易竞争强度。同时,2025年公司经营涉及的新疆、青海、江苏等多个省份,均按国家要求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现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增强,电价逐步向成本线靠拢,直接导致公司整体结算电价下行,收益空间进一步压缩。此外,全国新能源产业规模化扩张,行业同质化竞争加剧,叠加部分区域外送通道瓶颈导致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部分时段出现低价甚至负电价现象,进一步拉低了公司整体电价水平。 4.报告期内装机规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设运营装机规模3,223.8万千瓦,其中在运规模2,142.55万千瓦,在建规模1,081.25万千瓦,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千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形势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我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过4.3亿千瓦、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8.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0亿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达47.3%。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约占社会全部用电量10.37万亿千瓦时的38.5%,超过欧盟27国用电量之和。 电力供给侧方面,截至2025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97,15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62,945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0%;水力发电13,14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8%;核能发电4,812亿千瓦时,增长7.7%;风力发电10,531亿千瓦时,增长9.7%;太阳能发电5,726亿千瓦时,增长24.4%。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34,21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8%,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比重为35.2%,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电力需求侧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5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