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华原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显示,公司资产总计同比增长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4.0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和(合并)分别为40.33%和40.29%。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43%。
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同比增长53.57%,主要由于收入增加、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以及上年期末公司执行加速应收账款回笼政策。应收款项融资同比下降43.44%,主要由于贴现及背书的“6+9银行”票据同比增加,而收到的“6+9银行”票据同比减少。预付款项同比增长36.85%,主要由于报告期对钢板单价上涨预测及结合生产订单对钢板的需求,预付钢板供应商货款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同比下降54.74%,主要由于报告期末子公司湖北华原增值税留底金额及预缴企业所得税金额较期初减少。在建工程同比增长40.7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线改造及新购生产设备暂未完成验收。合同负债同比下降45.87%,主要由于报告期末原预收国外客户的款项已完成产品交付。应交税费同比增长32.93%,主要由于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销项税额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及附加较上年期末增加;利润总额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下降50.00%,主要由于收购子公司南昌鑫晨股权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金额减少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逐渐减少。
财务费用及损失
财务费用为-593,187.87元,同比增长54.13%,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贷款金额同比增加利息支出同比增加,美元汇率下降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信用减值损失为-2,866,255.85元,同比增长34.9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的变动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资产减值损失为-3,363,820.45元,同比增长81.47%,主要由于原材料、发出商品结存金额增加,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报告期内预计发生跌价的产品数量同比增加,对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营业外收入为213,234.99元,同比增长3049.33%,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华盛玉林分公司核销供应商暂估应付货款。营业外支出为26,766.63元,同比下降86.12%,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子公司深圳华盛玉林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所得税费用为3,842,833.73元,同比增长39.81%,主要由于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毛利额及利润总额均同比增加,对应应交所得税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96,762.04元,同比增长55.62%,主要由于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5,131.49元,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支付湖北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厂房建设进度款。
筹资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51,618.98元,同比增长146.86%,主要由于报告期归还到期借款金额同比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644,131.19元,主要由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以及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股东情况
公司普通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未发生变动,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重大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和失信情况。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为银行存款,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8%。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邓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琳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琳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注:“6+9银行”指的是中国的15家主要商业银行,其中6家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是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4.其他
(三)公司已披露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
(四)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