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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帕瓦: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5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低位、资产减值等风险。 由于张宝涉嫌职务侵占等事项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对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期初数做了调整。 上述事项尚处于司法机关及中国证监会调查过程中。相关调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最终调整,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公司负责人方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绍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绍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1,617,381,08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2022年2月王振宇、张宝分别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及《共同控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双方共同控制关系,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后36个月止。2025年9月《共同控制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自动解除后,共同控制关系解除,公司控股股东由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张宝变更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振宇、张宝变更为王振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协议>到期解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其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9月5日,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张宝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26年2月5日诸暨市公安局已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张宝所涉职务侵占事项以及相关事项最终情况以公安机关及相关司法机构查明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6第五节重要事项............................................................................................................................7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22第八节财务报告..........................................................................................................................123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滑系NCM产品销量下降,公司主动对销售订单结构进行精简与优化,减少亏损较大金额的业务的接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毛利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仍然较高,产销量较低未能有效分摊固定成本。但公司主动减少亏损金额较大的订单以及公司全方位的降本增效举措,严控费用支出,使得本期毛利率较上期有一定幅度提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为满足客户需求、适应行业发展,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融合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工艺升级、产品创新。尤其锂电材料方面,公司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产品,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单晶材料、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钠电三元正极前驱体。其中,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锂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动力电池的生产,最终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钠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钠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小动力、储能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在二轮车、小动力、储能等场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基于客户产品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前沿科学探索,公司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建立了基础研发、小试研发、中试研发的研发体系。 (1)基础研发 基础研发是公司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指明方向。在基础研发层面,公司研发团队基于对锂电、钠电基础材料的深刻理解,把握最新科研热点,对基础材料进行前沿科学探索,形成潜在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在基础研发领域与中南大学等在冶金、电池材料方面具有学科带头性的高等科研机构建立了持续深入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和产学研交流,公司可以及时把握科研前沿方向,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基础科学和产业落地的互补。 (2)小试研发 小试研发是公司基础研发成果向具体产品转化的第一个步骤。结合基础研发成果,公司研发团队对预期应用产品、预期生产工艺等进行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验证试验。小试研发成果是公司导入下游客户供应链的基础。 (3)中试研发 中试研发是公司经小试初步验证后潜在产品进入成果转化的重要步骤。在此阶段,公司与下游客户持续进行技术交流,基于客户降本增效的需求,凭借对技术工艺的掌握,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客户产品迭代的研发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设计和研发投入,保证在研发协同、成果转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基于中试阶段的研发成果,对在研产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进行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进而推动下一代产品品质性能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等金属盐类物质。公司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价格、运输周期等因素,一般采取“安全库存+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在上海有色金属网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公司采购时基于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的需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客户订单、发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