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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产融: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郝宏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铁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瑞兴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3.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2第五节重要事项...........................................................................................................................................................5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5第八节财务报告...........................................................................................................................................................7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查阅。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注:公司原董事长冯俊杰女士已于2026年2月27日离任;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郝宏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郝宏亮先生自2026年2月27日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置出资本控股100%股权,置入电投核能100%股权,标的资产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非暂时性控制,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四个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上述数据与公司已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主要是其他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总体业务概览与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置出资本控股100%股权,置入电投核能100%股权,标的资产已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本次重组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转变,从原有能源与金融协同的业务格局,转变为以核能发电及核能综合利用为核心,同步保留非核能源业务的全新业务体系。重组完成后,公司成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能发电业务唯一的资产整合与上市平台。 因本次重组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非暂时性控制,构成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涵盖新增的核能业务,以及金融业务、非核能源业务,其中金融业务于2025年12月31日置出。为清晰反映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节按业务板块分项说明。 (二)主要业务分项说明 1.核能业务 公司核电业务由电投核能运营管理,核心聚焦核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与管理,盈利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核电相关技术服务等核心业务,所产电力主要向电网公司销售,现阶段核心合作方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电投核能管理2台在运核电机组(山东海阳1、2号机组)、4台核准在建核电机组(山东海阳3-6号机组),在运、核准在建装机容量分别为250万千瓦、500万千瓦,合计占全国在运及核准在建核电总装机容量的5.63%。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5年1-12月)》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营的核电机组共59台(不含台湾地区),全国商运核电机组上网电量达4,389.29亿千瓦时;2025年,公司管理核电站实现总上网电量188.82亿千瓦时,占全国核电机组上网电量的4.04%。 核能板块始终将核安全置于首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全周期的核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2025年,海阳核电1、2号机组WANO综合指数均保持100分,多项业绩指标达到国际卓越水平,机组可靠性与运营效率处于行业领先。同时,依托国家电投“国和一号”全产业链协同优势,公司在工程建设、技术创新、成本管控等方面形成核心竞争力,为在建机组按期投产、在运机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2.非核能源业务 公司非核清洁能源业务由东方绿能运营,业务布局覆盖全国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绿能总装机容量233.57万千瓦,各区域装机分布为:河北省116.93万千瓦、山西省75.38万千瓦、河南省17.07万千瓦、山东省7.2万千瓦、天津市11.62万千瓦、内蒙古自治区5万千瓦、北京市0.37万千瓦。业务板块分为热电联产、新能源两大类别,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热电联产 2025年度,东方绿能热电联产板块火电装机容量66万千瓦,机组均为热电联产机型,工业供汽开发负荷达817吨/小时,占所在省会城市工业热负荷70%以上市场份额;供热面积4,041万平方米,占石家庄市供热市场20%份额,区域能源保供地位突出。 火电运营端聚焦降本增效与安全保供,以“一分钱行动”深化全员经营与成本意识,通过设备综合治理、节能技术改造、运行方式优化等举措,充分发挥能源保供“压舱石”作用;2025年完成火电发电量31.53亿千瓦时,供电煤耗281.77克/千瓦时,火电利用小时数连续多年位居河北南网前列,顺利实现零非计划停运目标。供热运营端围绕用户需求与服务提升,重点推进“冬病夏治”设施改造、精细化用户服务、“智慧供热”体系建设等工作,2025年度累计供热量844.03万吉焦,实现供热设施“零缺陷”冬季运行;所属供热公司市场口碑优异,连续七年获评石家庄市“供热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在当地大型供热企业投诉率正向排名中位列第一,2024—2025年采暖期综合排名蝉联第一。 (2)新能源 2025年度,东方绿能新能源板块总装机容量167.57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118.15万千瓦、光伏装机49.42万千瓦,形成风、光互补的新能源运营格局。 板块经营以创新引领、精益管控为核心,抓实体系标准化、运维规范化、诊断专业化三大关键环节,通过编制专项管理方案、搭建标准化运营体系、规范现场运维管理、攻坚设备核心短板,实现风电、光伏运营指标持续创优;同时紧盯巡视审计整改重点,聚焦证照手续完善、合同履约管理、设备缺陷治理三大核心问题,从严落实合规管理、强化履约能力、根治设备隐患,筑牢业务发展的风险与安全防线。技术与项目端强化科技安防管控,全力攻坚重点建设项目、实现长停机组清零,稳步推进智慧场站建设,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推动新能源产业提质升级,夯实非核清洁能源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3.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由资本控股运营管理,涵盖信托、保险经纪及期货业务。其中,信托业务主要分为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其中信托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三类。保险经纪业务包括,为投保单位提供风险评估、投保方案拟定、保险供应商选择、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防灾防损的保险经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