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799,471,595.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0,819,341.24元,资产负债率(合并)24.85%。2026年1-3月,营业收入115,114,946.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2,436.0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2,244.06元。
财务数据变动原因: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4.93%,主要系应收经营现金流资金增加和理财赎回及投资活动现金回流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58.23%,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所致;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5.02%,主要系越南子公司新进供应商采购条款为预付所致。
股本结构:公司总股本220,203,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占68.6533%,有限售条件股份占31.3467%。
股东情况: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李彭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6.563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重大事件
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本期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665,093.17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0.11%。
日常性关联交易:本期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2,412,543.20元,占预计金额的94.50%。
承诺事项: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5名激励对象共获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0元/股。
资产被质押:公司部分存款被质押,金额6,209,193.12元,占总资产比例0.78%。
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情况:本报告未经审计。
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612,908,110.40元,非流动资产186,563,484.82元;流动负债196,934,046.37元,非流动负债1,718,207.61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600,819,341.24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530,220,308.20元,非流动资产221,047,064.69元;流动负债172,550,785.33元,非流动负债1,691,589.67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577,024,997.89元。
- 合并利润表: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115,114,946.59元,营业成本96,404,501.19元,税金及附加1,514,535.40元,净利润-2,082,436.04元。
- 母公司利润表: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66,863,519.24元,营业成本57,272,331.59元,净利润-2,385,940.42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6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2,244.06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049,844.41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828.72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4,751,069.31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9,247,690.13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6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28,543.94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991,592.8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828.72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0,027,138.22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9,092,333.44元。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彭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园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园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2、黄华先生与李淑蕉女士为夫妻关系;
4、李彭晴先生为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3.73%股权份额;吴文豪先生持有合伙企业30.25%股权份额;石向宾先生持有合伙企业46.04%股权份额;
5、李彭晴先生为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4.03%股权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李彭晴先生、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2、黄华先生与李淑蕉女士为夫妻关系;
4、李彭晴先生为南通恒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3.73%股权份额;吴文豪先生持有合伙企业30.25%股权份额;石向宾先生持有合伙企业46.04%股权份额;
5、李彭晴先生为南通恒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4.03%股权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3、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4、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