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报旨在为企业提供实施经合组织负责任商业行为(RBC)标准和人工智能(AI)原则的实用指南,以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价值链中的创新、投资和增长。报告强调了负责任地发展和使用人工智能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个平衡的方法,既能增强人工智能的机会,又能解决潜在的负面影响。
报告将企业分为三类,根据其活动在人工智能系统生命周期中的角色进行分类:
- 第一类:人工智能输入供应商,包括提供数据、代码、算法、模型、研究、专有技术、培训计划、治理、流程和最佳实践的企业,以及提供资本、数字基础设施、硬件的企业。
- 第二类:积极参与人工智能系统设计、开发、部署和运营的企业,包括参与人工智能系统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企业。
- 第三类:人工智能系统用户,在其运营、产品和服务中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企业。
报告提出了一个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框架,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 将RBC纳入政策和管理系统,制定政策、建立内部管理系统、与业务关系沟通RBC期望。
- 识别和评估实际和潜在的不利影响,进行风险范围界定、深入评估风险、评估企业对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优先级。
- 停止、预防和减轻不利影响,停止造成或促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制定计划防止和减轻潜在的不利影响,并考虑使用人工智能来支持RBC尽职调查。
- 跟踪尽职调查活动和结果的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和跟踪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记录和共享信息。
- 沟通解决影响 actions,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沟通尽职调查政策、流程、活动和结果。
- 在适当情况下提供或合作进行补救,在造成实际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寻求恢复受影响人员或群体到未发生不利影响时的状态,并采取与不利影响的影响程度成比例的补救措施。
报告还强调了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意义参与的重要性,以及考虑与竞争对手或业务关系合作以支持RBC实施的相关性法律问题。此外,报告还提供了一些实际案例,说明如何实施和调整尽职调查措施,以及如何使用人工智能来支持RBC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