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年设立,旨在促进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2025年,该基金资助金额99261万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11015人,其中面上资助9030人,特别资助1196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499人。2026年,基金将继续开展面上资助、特别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联合资助(特别资助)工作,并首次开展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工作。
一、面上资助
- 资助简介: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分为自然科学(8万元)和社会科学(5万元)两类。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指定地区设站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2026年计划资助300人。
- 申请要求: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男性博士后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女性放宽至24个月;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每人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 专家评审:采用专家通讯评审,按百分制打分,择优确定资助人员。
二、特别资助
- 资助简介:激励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2026年计划资助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 申请要求:进站满4个月,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无科研失信行为;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项目成果转化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创新能力;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设站单位择优推荐,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
- 专家评审: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按百分制打分,择优确定资助人员。
三、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
- 资助简介: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设立,旨在培养聚焦最基本科学问题、潜心前沿科学探索的优秀博士后人才。2026年计划资助7人,资助标准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每人18万元科研经费,上海交通大学及李政道研究所资助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
- 申请要求:拟进站或已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拟进站人员须是3年以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已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2025年3月1日以后进站,进站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未超过3年;须依托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研究所申请;1990年3月1日(含)后出生;申请项目需为非涉密项目。
- 申请材料:包括《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科研成果材料。
- 材料审核及推荐:上海交通大学及李政道研究所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并按照计划资助人数的2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推荐。
- 专家评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按百分制打分,择优确定资助人员。
四、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2026年,基金将继续与天津市、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以及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分别计划资助30人、30人、100人、30人、56人和20人,资助标准均为每人18万元。
五、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2026年资助约24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约10万元。
六、结果公示与公布
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对拟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公示结束后,基金会公布资助结果,并印发资助通知。
七、经费使用和管理
- 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适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 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代为管理,不得提取管理费;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退)站时,设站单位须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用资助经费所购固定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评审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资助标准及时拨付资助经费;对基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设站单位及获资助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成果追踪
-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资助项目和编号;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 设站单位:及时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年年底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
九、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在原文中未详细说明)
十、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工作部门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办公楼(100083);电话:(010)82387704,传真:(010)62335023,电子邮箱: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