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经历了起步摸索(1970-2000)和快速发展(2000至今)两个阶段。起步摸索阶段呈现初始化、专业化和法治化特点,通过“社会福祉设施紧急整备5年计划”和《社会福祉士及介护福祉士法》等政策,养老服务人员数量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快速发展阶段呈现数量高速增长和质量明显提升的特点,2000年颁布的《介护保险法》推动养老服务和人才队伍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3月,获得三大国家专业资格总人数超过210万人。
日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构成分为管理型人才(如社会福祉士、护理支援人员)和护理性人才(如访问护理员、介护福祉士),其中社会福祉士和介护福祉士数量较多,均需通过国家认证资格考试。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日本建立了从学校到社会、从国家到地方的多层次全方位培训体系,包括高校福祉相关专业教育、各级福祉人才中心和养老企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方面,日本建立了社会福祉士、介护福祉士、精神保健福祉士三大国家认证资格,并推行“介护职业段位制度”。政府政策支持方面,通过《介护保险法》保障养老资金,提供免息助学贷款、实习基地等财政扶持,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
日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启示意义:应加强人才建设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引导职能;建设多层次多渠道人才培养机制,明确职业定位及培养口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专业人才待遇。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和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