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总体指数为83.42,较2023年提高0.412,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一级指标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指数最高(87.48),其次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86.02)、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环境(83.54)、知识产权行政保护(80.65)和知识产权社会共治(77.42)。各二级指标中,行政裁决水平最高(91.77),其次是保护意识(89.11)、政策法规(86.12)、司法审判(85.21)、体系建设(84.79)、检察综合保护(83.58)、信用管理(82.14)、保护渠道(79.36)、仲裁调解(76.23)和行政执法(73.24)。
从地区情况来看,江苏省指数以96.07位列全国第一。东部地区指数最高(88.75),中部地区(85.01)、东北部地区(83.74)、西部地区(78.11)。长三角地区指数最高(92.86),其次是粤港澳大湾区(91.12)、长江经济带(86.62)和京津冀区域(85.40)。在一级指标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环境四个指标指数较2023年均有所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水平指数小幅下降。
具体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水平指数为87.48,政策法规指数为87.87,保护体系建设指数为87.39。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指数为80.65,其中行政裁决指数为91.77,行政执法指数为73.2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指数为86.02,其中司法审判指数为87.47,检察综合保护指数为84.58。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水平指数为77.42,其中信用管理指数为84.41,仲裁调解指数为75.67。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环境水平指数为83.54,其中保护渠道指数为79.36,保护意识指数为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