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发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六个月中期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告。报告显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在报告期内产生亏损约12,881,000港元,流动负债净额约460,400,000港元。主要债权人对未偿还借款及利息提出法定要求,并已收到清盘呈请。新经营资产尚未产生收入,对集团运营带来重大影响,存在可能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概况
-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赵旭光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王义军先生,非执行董事黄少雄博士、黄文鑫先生、姜建生先生、方敏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开利先生、杜永添先生、王维新博士、邱伯瑜先生、张新彬博士、蔡伟康先生。
-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席分别为邱伯瑜先生、张新彬博士和赵旭光先生。
财务状况
- 本集团于报告期内产生亏损约12,881,000港元,而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净额约460,400,000港元。
- 本集团已收到主要债权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并已收到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存约749,000港元,其他借款约218,188,000港元,无应付票据。
业务回顾
- 中国宏观经济通缩压力仍然存在,房地产行业恢复不及预期,基建工程开工率低,导致钢铁行业需求未提振,焦化行业利润空间受挤压。
- 项目合作方积极寻找融资机会,但投资者对焦化行业现状持谨慎态度。项目投产尚有部分资金缺口,主要用于支付剩余设备采购款项及安装、工艺管道连接与系统调试等费用。
- 自2025年中开始,受益于政策环境改善,焦炭市场供需格局持续改善,焦炭价格经历八轮提漲,行业盈利状况得到缓和。本公司恢复委托加工业务,带来约3,000万港元收入。
- 本公司积极拓展其他盈利增长机会,与能源科技签署框架协议,探索以整厂租赁方式利用其已投产焦炉及相关设施进行焦炭生产。
财务回顾
- 本集团报告期内总收入约29,241,000港元(2024年:34,436,000港元),主要来自生产、委托加工产品。
- 本集团报告期内毛利约757,000港元(2024年:45,000港元),毛利率为2.58%(2024年:0.13%)。
- 本集团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约7,550,000港元(前期间:8,345,000港元),财务费用约15,402,000港元(前期间:17,653,000港元)。
- 本集团报告期内亏损约12,825,000港元(前期间:15,974,000港元),亏损减少主要由于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减少。
展望
- 中国政府提出反内卷、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政策导向,焦化行业有望走出下行周期低谷并重回上升复苏态势。
- 本公司正积极寻求业务拓展机会,并积极评估业内并购的可能性。
- 本公司将致力于焦炉资产尽快投入生产,并在焦炉正式投产前,通过加工生产业务保持可持续的经营。
资本结构及资本管理
- 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为确保本集团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维持稳健之资本比率,以支持其业务运作,争取最大之股东价值。
- 本集团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及其他借款,主要用于筹集经营所需资金。
-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定期监察资本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之杠杆比率为4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股东应占权益约达883,660,000港元,每股资产净额约每股股份3.62港元。
流动性及财政资源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460,400,000港元,流动比率0.25。
- 本集团对财政及融资政策取态审慎,集中于风险管理及与本集团相关业务有直接关系之交易。
利率风险
- 本集团利率风险主要为公允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涉及短期现金及银行结存。
- 本集团将其借款维持固定利率,管理层定期监察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外币风险
- 本集团货币资产、负债及交易均主要以人民币、美元及港元计值。
- 本集团并无任何未行使对冲工具,将持续观察经济情况及其外汇风险组合,并日后考虑采取适当之对冲措施。
或然负债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并无未于财务报表中拨备之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财资政策
- 本集团对财资及融资政策取态审慎,集中于风险管理及与本集团相关业务有直接关系之交易。
雇员及薪酬
- 本集团报告期内员工成本约为4,400,000港元(前期间:4,031,000港元)。
- 本集团员工14人,留驻香港员工13人,而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旗下员工为15人。
- 待新焦炉资产全面投产后,国内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劳动关系将正式转移至能源嘉润名下。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权益披露
- 本集团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关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已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存置之登记册,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已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
-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在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已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
股份计划
- 本公司采用自2013年3月28日起生效之购股权计划(「2013年计划」),旨在向合格参与者(包括董事及合格雇员)提供激励及奖励。2013年计划为期十年,已于2023年3月28日届满。报告期间,本公司并无任何已生效股份计划或任何未行使购股权。
企业管治
- 董事会致力持守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强调问責性及透明度之企业管治常规则之有效,其将在保障股东、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之利益、加强彼等对本集团业务之信心及履行社会责任上发挥关键作用。
-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第2部分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之守则条文,但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由同一人兼任,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确保本集团内部领导一致,并使本集团的整体战略计划更有效及高效。
-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為守则。
报告期后事项
- 主要债权人提出的清盘呈请原定于2025年8月2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后延期至2025年11月24日。
- 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晋有限公司之优先股股东正在与合晋就优先股的条款进行调整和重新约定,本公司已与主要债权人就和解协议条款确认,待调整和重新约定完成后,将正式签署和解协议。
刊发中期业绩公告及2025/26中期报告
- 本中期业绩公告已在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 本公司2025/26中期报告将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印刷本将寄发予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