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报告未经审计;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承诺,投资者需保持风险意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因纳米微晶玻璃材料销量增加。未来收入增长将来自特种功能玻璃材料,包括:
- 纳米微晶玻璃:产品多样化增加,客户接受度提升。
- 键合材料玻璃载板:受益于2.5D/3D先进封装需求,累计订单1.265亿元,2025年交付1600万元。
- 低介电玻璃纤维:第一条产线即将投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适用,无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
二、股本结构:虞顺积、虞国强为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无股份质押或司法冻结。
三、优先股: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诉讼:起诉丹阳市军华车辆部件有限公司,索赔货款及律师费等。
二、对外借款:为员工提供安家借款,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经营。
三、关联交易:
- 预计2025年度申请9亿元授信,关联方提供担保。
- 续租关联方仓库及办公场所。
- 全资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厂房及屋顶用于光伏发电。
四、员工激励: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首次授予,新增注册资本1446.3万元。
- 员工持股平台设立于2015年,现有17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未审计。
二、财务报表: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具体数据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