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财务数据
股东信息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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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项目
- 公司于2009年与武汉中恒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合同,涉及公司部分工业用地。该地块属于2010年深圳城市化单元规划第一批计划用地,因项目推进及合作需要,公司尚未完成该地块的转让手续。
- 公司于2015年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相关城市更新项目,并约定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分别获得项目补偿款50.5%和49.5%。
- 2016年,深圳万科就合作项目协议申请仲裁,经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及法院强制执行申请,目前案件处于执行异议阶段,若异议被驳回,万科可继续申请执行。
- 中恒半导体曾起诉公司要求转让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审、二审均未支持其诉求。中恒半导体另起诉武汉中恒集团与万科签署的合作协议无效,二审亦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进展详见公司此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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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质押及纠纷
- 武汉中恒集团曾将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因质押纠纷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目前武汉中恒集团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武汉中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42.13%为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股份被深圳中院及高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合计超过36个月。
季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