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香港为中环中心38楼为主要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执行董事包括李天章(主席)、朱剑彪、王文波、刘志杰、廖剑蓉、李力、王萌。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秦泗釗教授、黄伟德、杨祥良、赵公直。主要股份过户代理登记处位于开曼群岛。审计委员会主席为黄伟德。提名委员会主席为李天章。核数师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薪酬委员会主席为赵公直。主要往来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汇理银行香港分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
市场回顾
2025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行业在能源转型浪潮中持续发力,展现强劲的发展动力,但也面临挑战。光伏、风电装机规模持续攀升,结构优化亮点突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能源消费总体保持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企稳回升。然而,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速了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但也标志着新能源产业彻底告别“计划呵护”,全面拥抱竞争激烈的市场化环境。
集团战略和经营
公司始终积极融入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以及山高集团所构建的多元发展生态体系。上半年,公司聚焦山东省,借助山高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屡次获得大型、高质量风电及光伏项目指标。公司保持战略上的坚定与从容,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将项目开发作为集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全力推动项目在深度和广度上进行纵深布局。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及已获批待建的发电项目总容量达4.9吉瓦,其中已形成内部正式投资决策共30个项目,总容量约890兆瓦。
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聚焦工程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抢装并网,重点项目全面领跑。报告期内完成抢并网项目12个,并网规模超过50兆瓦。此外,作为公司今年重点建设项目的菏泽项目,首期工程首台6.25兆瓦风机成功吊装,标志着年内冲刺首期工程全容量并网发电的新阶段。
在日常项目运维方面,公司持续以降本增效为核心,通过深度融合数智化科技、集控中心、检修预试队伍、检测实验室、风机维检公司等举措提高日常工作效率。报告期后,公司项目在行业对标评比中获得7个“AAAA级优胜电站”和5个“AAA级优胜电站”的评比成绩。
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公司始终保持抓牢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方位无死角防控风险。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筑牢集团安全生产基础,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安全形势可控。
在电力交易方面,公司对电力交易相关政策、各省份电力市场交易行程开展了系统性研究解读工作,聚焦136号文及其地方配套细则,结合各站实际情况,“一站一策”制定交易策略,保障项目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交易之项目容量约2吉瓦,已完成交易电量约9亿千瓦时。除了现货交易外,公司亦积极拓展省外交易通路,报告期内,累计成交电量7,868.9万千瓦时。
在清洁供暖服务业务方面,清洁供暖面积达3,547.7万平方米,供暖服务户数达到212,457户。公司不断优化清洁供暖服务业务的管理模式,以城市集中供热为主线,同时发展集中供冷、冷暖双供、园区工业蒸汽及压缩空气集中供应等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完成对热力控股平台公司人民币3.36亿元资本实缴。
公司在成本控制以及财务工作层面持续收获显著成效。积极遵循降本增效的管理理念,系统性地规划了2025年度降本增效的工作方案,已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
在财务管理方面,司库系统、财务共享系统已如期顺利上线运行。正在推进跨境资金池协同工作,达至有效增强集团跨境资金运作的灵活性与规模效应。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山高集团增信体系及高评级优势,境内附属公司成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合计人民币5亿元,期限265天,全场认购倍数超2倍,票面利率1.78%,创集团公开市场短期融资成本新低。
业务回顾
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光伏发电业务、风电业务及清洁供暖服务的投资、开发、建造、运营及管理。报告期内,虽然行业发展长期看好但短期内面临复杂且充满挑战的环境。境内经济增长放缓与需求短期失衡导致限电率及弃风率增加、平价项目收入占比增加(同时含补贴项目收入占比减少)导致项目综合电价减少等因素存在。在这些因素影响下,本期业务业绩增长稍为放缓,财务业绩维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其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于本期末持有及/或管理的项目的总运营发电量为约3,674,408兆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约6.9%的增长。
3.1 电力销售及委托经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开发、建造、运营及管理清洁能源发电站项目稳步发展核心业务。电力销售及提供委托经营服务的营业收入合计达人民币2,054.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
3.1.1 光伏发电项目
(a) 集中式光伏发电站项目之规模及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业务经营稳健。集中式光伏发电站所产生的电力销售收入约人民币938.8百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总营业收入的约39%。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53座覆盖中国13个省、2个自治区及1个直辖市、以及在澳大利亚南澳怀阿拉(Whyalla)持有1座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已投入运营。这些光伏发电站的总量网容量达到2,603兆瓦,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c) 分散式光伏发电站项目规模及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分散式光伏发电业务经营稳健,电力销售营业收入达到约人民币360.4百万元。公司所持有及/或管理且已运营的分散式光伏发电站的总量装机容量达到约1,020兆瓦,主要分布於国家发改委划分的III类光伏资源区,如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及河北等省份。
(d) 委托经营服务
除上述公司光伏发电站的电力销售外,公司于中国提供光伏发电站项目委托经营服务,报告期确认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3百万元。
3.1.2 风力发电站项目
(a) 风力发电站项目之规模及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业务持续增长。受惠于风资源(平均风速)利好因素,公司风力发电站的电力销售收入约人民币729.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的稳步提升。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并已投运19个风力发电站,覆盖中国4个省及2个自治区,总并网容量达1,176兆瓦。
(c) 委托经营服务
除上述公司风力发电站的电力销售外,公司于中国提供风力发电站项目委托经营服务,报告期确认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3.6百万元。
3.2 工程、采购及建造及技术咨询服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清洁能源业务,包括光伏、风电及清洁供暖项目的工程、采购、建造及相关服务,并在电力相关项目的設計、工程及建造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資質。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提供工程、采购及建造及相关服务的营业收入合计约人民币9.2百万元,占总营业收入不足1%。
3.3 提供清洁供暖服务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合营企业通过开发及业务收购,持有及/或管理了12个已运营的清洁能源项目,这些项目分布於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及其他省份及自治区,利用天然气、电力、地热能、生物质能、光伏发电、工业余热能源、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能源、江水源等多种清洁能源。实际清洁供暖面积合计达到约3,54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约2.7%;清洁供暖服务使用者数量约為212,457户,同比增长了约4.8%。尽管供暖面积和用户数量都有所增长,但公司在报告期确认的提供清洁供暖服务产生的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35.7百万元,较相较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44.8百万元,减少约3%。这一减少主要是由於供暖补贴减少所致。
3.4 其他新能源相关业务探索
公司致力於向产业链的高附加值领域深度拓展,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新能源应用模式与场景,旨在成为国内新能源综合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聚焦交能融合业务,公司将充分利用产业优势,加速推进交能融合业务的布局与拓展,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开放能源体系。同时探索围绕分布式能源高效供給、虚拟电厂智慧调控、绿电聚合交易、绿电直供等新兴场景,打造领先的零碳智慧能源管理创新平台,拓展交能融合模式应用边界。
3.5 前景展望
新能源发展规模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到“十五五”末将再次翻番。新能源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变化与挑战,政策调整频繁,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化定价时代,这一定标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化深水区的关键一步,也是行业蜕变升级的重要契机。公司将持续依托最终控股股东,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为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公司将沿着国家鼓励的新能源方向,挖掘新的发展方向,聚焦新能源电力消纳,优中选优推进项目开发。公司亦积极提前了解政策变化方向,借助行业和专家力量,提前布局。
财务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录得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399.6百万元,同比下降约0.2%;电力销售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028.8百万元,同比上升约0.7%;毛利约人民币1,203.5百万元,同比下降约1.7%;溢利约人民币392.8百万元,同比上升约6.5%。溢利增加主要由於:(i)电网限电增加使电力销售业务毛利减少;(ii)公司以低成本融资置換高成本融资和提前偿还高成本境外借款使财务费用得以减少;(iii)公司降本增效使得行政开支减少;及(iv)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其他经营开支净额和应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亏损中非经常性事项导致的损益波动之综合影响所致。
前期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多项关联交易,包括费县EPC合同、融资租赁协议、嵐曹EPC合同、鄆城EPC合同等。
释义
本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