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 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强化专项债全流程管理,明确项目单位会计处理规范。
- 规定统一以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偿债责任,单独设置“专项债券”明细科目,并要求对项目资产进行辅助核算,压实偿还责任。
- 不承担偿还义务的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其项目运营收入可不上缴财政,为调度资金偿还打开通道。
- 规定要求项目单位填报“专项债券项目投资表”和“专项债券资金还款情况表”,依托穿透式监测系统报送,强化信息支撑。
专项债发行与管理新变化
- 发行情况:截至2025年8月31日,新增专项债发行3.26万亿元,完成全年目标74.2%。三季度发行节奏加快,或超1.5万亿元。
- 发行区域:广东、山东等经济大省发行规模领先,“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行较快。
- 投向领域:市政和产业园区、交通、保障性安居仍是主流,土地储备占比15.06%,新型基础设施占比1.20%(专项债作资本金仅8.13亿元)。
- 投向创新:部分省市将专项债投向政府投资基金(360亿元),探索支付拖欠款和覆盖新型基础设施。
专项债管理细则落地
- 中央及地方陆续推出管理细则,推动《意见》落地,强化项目管理。
- 湖南建立“四库”滚动管理机制,宁夏强调“资金跟着好项目走”,压实属地责任。
- 山西明确市场化转型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未化解的城投平台不得作为项目单位,倒逼其加速转型。
研究结论
- 政策着力通过规范性与信息支撑强化专项债全流程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 强化项目管理与还本付息管理是政策要点,但山西省排除城投平台做法将影响其业务和现金流,加速市场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