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半年主要业务与去年同期基本一致,包括持有及运营太阳能电站,以及投资及运营保定东湖项目。公司收入为944.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43%,主要归因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投资增加。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4亿元人民币,由盈转亏,主要原因是计提了约6.83亿元人民币的贸易和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以及处置部分资产和设备的损失约1.6亿元人民币。
智能能源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持有及运营太阳能电站,包括11座地面及分布式太阳能电站,总装机容量约64兆瓦,以及约18兆瓦的家庭太阳能电站。上半年,现有太阳能电站的总发电收入为27.45亿元人民币。此外,公司还持有及运营一个供热项目,收取供热费,并为一些外部家庭太阳能电站提供运营和维护服务,收取运营和维护服务费。智能能源业务上半年对公司收入的贡献约为40.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81%,主要原因是国内电力限电政策导致发电收入减少,以及太阳能电站的自然衰减。智能能源业务上半年录得亏损约7.93亿元人民币,由盈转亏,主要原因是太阳能电站发电收入同比下降,以及太阳能电站资产和设备的处置损失。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方面,上半年对公司收入的贡献约为54.06亿元人民币,利润约为4.89亿元人民币。收入和利润的增加主要归因于公司对项目的投资增加,由于政府补贴的增长。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审慎的业务策略,专注于主营业务,避免盲目扩张,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2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实施细节,评估其对现有太阳能电站的影响,并调整运营策略,确保公司太阳能电站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