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7月29日发布文件,宣布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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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件:
- 《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咨询总结及指引(仅英文版本);
-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咨询总结及指引(仅英文版本);
- 《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
- 《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
- 以上两套指引于2025年8月1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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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
- 市场参与者应遵守《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条例》及相关指引。
- 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星期日)或之前联系金管局(邮箱:stablecoin_licensing@hkma.gov.hk),以便传达监管期望并获取反馈。
- 发牌过程将持续进行,已准备充分的机构可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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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沟通及警示:
- 市场参与者应谨慎沟通,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
- 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 截至目前,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 公众可查阅金管局网站公布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名单。
- 公众应对任何声称在香港受监管或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及申请牌照人士保持警惕。
- 持有无牌稳定币的公众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