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核心观点与目标
澳大利亚电动汽车委员会(EVC)针对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的电力定价消费者驱动未来审查提交了建议,旨在通过政策、知识共享和教育增加投资确定性,推动电力市场与消费者需求、创新和可持续实践更紧密地结合。
零售端建议
- 客户保护:要求零售商在更改电价时提供充分的通知和客户同意,防止未经授权的客户转移,并支持消费者选择分时电价(TOU)。
- TOU电价改进:扩大西澳大利亚州和昆士兰州地区TOU电价的可用性,降低高峰时段电价,以促进成本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 公共充电站市场准入:解决嵌入式网络运营商对充电点运营商(CPO)的限制,建议通过灵活计量(如上游计量器)使CPO仅支付其公平的网络费用,并尽快实施2017年电力选择改革中的不足之处。
- 电动汽车充电器计量和计费标准:要求国家计量机构(NMI)制定明确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EVSE)计量标准,避免CPO转向按分钟计费,建议参考全球标准。
配电网建议
- 动态导入(DOE):反对通过惩罚性高峰电价迫使消费者使用动态导入电价,建议平衡高峰电价与TOU电价的选择。
- 双向电价(V2G)支持:要求双向电价设计应激励而非惩罚V2G参与,避免存在出口费用但无出口奖励的混合电价。
- 高动态成本反映电价:强制要求网络提供高动态、可能基于位置的实时成本反映电价,鼓励消费者根据价格信号调整用电。
- 低利用率站点豁免容量费用:允许CPO为低利用率站点豁免需求/容量费用,以促进偏远地区充电设施建设。
- 柱式充电器电价:要求柱式充电器(尤其是住宅区)享受类似住宅电价的待遇,避免需求/容量费用。
- 高压连接电价:为私人重型和商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供更有利的电价结构,鼓励投资。
- 需求管理激励:扩大类似“UE夏季储蓄”的需求管理计划,优化网络利用并延缓基础设施升级。
- 网络电价结构统一:建议澳大利亚能源监管机构(AER)或未来配电系统运营商(DSO)制定标准化的电价格式,简化消费者和行业理解。
整体建议
要求网络和零售商就市场目标达成共识,确保双方协同推动电力市场的公平、高效、可靠和可持续发展,并建议AER加强监管以协调各方行动。
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建议,可构建更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电力市场,促进创新、技术进步和电动汽车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