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海运业301调查的征费措施主要针对中国运营商和船东、中国建造的船舶以及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征收海运服务费并对LNG海运服务进行限制。新的征费措施相较于2月份公布的拟议措施,设置了180天暂缓期,分3年逐步提升收费标准,不再根据船队中中国船舶的比例进行征费,改为根据航次征收费用,且不再累计征费,并对4000TEU/55000载重吨以下的小型集装箱船进行豁免。
根据测算,对于中国运营商而言,被征收费用占运费收入的12-34%(美东),12-33%(美西);对于外资运营商的中国船舶,被征收费用占运费收入的5.4-11.3%(美东),4.5-9.3%(美西)。外资运营商承担的或有港口成本明显下降。新政策下,中国船东成本上升,但中国船厂的造船优势支撑中国船厂需求,且豁免政策利好4000TEU以下船舶市场,大小船型之间租金价差或将拉大。中长期看,外资船司可通过调配自有运力或租用非中国建造船舶来规避高昂的港口费用,中国船东则面临较大的被征收港口费用的风险,全球运力部署格局预计将迎来重塑。短期看,运力可能出现阶段性错配,需密切跟踪后续船期的运力部署情况。